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广电 > 其他 >

根河市积极开展法检两院资产清查工作

来源:未知 作者:胡廷康 责任编辑:胡廷康 发表时间:2021-01-11 17:09 
核心提示:按照呼伦贝尔市财政局、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转发《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高级人民法院 人民检察院关于自治区以下法检两院组织开展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内财资【2015】979号)的文件规定,我市在接到文件立即组织法院两进行资产清查。

日前,融合网|DWRH.NET小编在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根河市人民政府官网“首页>新闻中心>部门资讯>>详情信息”栏目看到一则与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根河市人民政府相关委办局相关的消息,以下为该消息的文章标题、文章来源、作者、发布时间及其消息全文——

根河市积极开展法检两院资产清查工作

文章来源:根河市财政局作者:未知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06日 点击数: 208 次 字体:小 大

按照呼伦贝尔市财政局、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转发《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高级人民法院 人民检察院关于自治区以下法检两院组织开展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内财资【2015】979号)的文件规定,我市在接到文件立即组织法院两进行资产清查。本次清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法检两院分别聘请呼伦贝尔市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和呼伦贝尔市普玉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清查工作,我局与法检两院充分认识到此次清查工作的重要性,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此次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目前,我市检察院已完成资产清查工作,原账面资产合计11,143,846.00元,负债合计为0.00元,净资产合计为11,143,846.00元。清查后,固定资产损失为1,194,546.00元,资产合计为9,949,300.00元, 固定资产损失已报市财政局进行资产核销,市财政局对清查的资产损溢进行了审核、认证。市法院正在资产清查过程中。

此次清查经财政部门审核批复的结果,将作为法检两院上划的重要依据。

(责任编辑:胡廷康)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