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广电 > 其他 >

根河市国土资源局2014年度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入库额创历史新高

来源:未知 作者:胡廷康 责任编辑:胡廷康 发表时间:2021-01-07 13:54 
核心提示:为加强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与管理工作,切实维护国家矿产资源的财产权益。根河市国土资源局创新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形式,加大对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力度。

日前,融合网|DWRH.NET小编在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根河市人民政府官网“首页>新闻中心>部门资讯>>详情信息”栏目看到一则与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根河市人民政府相关委办局相关的消息,以下为该消息的文章标题、文章来源、作者、发布时间及其消息全文——

根河市国土资源局2014年度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入库额创历史新高

文章来源:根河市国土资源局作者:未知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04日 点击数: 226 次 字体:小 大

为加强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与管理工作,切实维护国家矿产资源的财产权益。根河市国土资源局创新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形式,加大对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力度。

一是规范标准,保证足额。严格按照《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的征收标准,依据矿山企业生产销售情况,如实核算征收金额,做到“应收尽收、足额征收”。二是规范程序,保护权益。严格执行征收网上直报制度,全面实现资源补偿费网上直报。三是规范监管,保证及时。定期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到企业检查矿产资源补偿费申报、缴纳、台账建立情况。

2011-2013年征收入库矿产资源补偿费分别为216.10万元、393.33万元、263.15万元。2014年征收入库矿产资源补偿费702.0062万元,创历史新高,其中230.73万元是追缴金属矿产企业铅锌矿产中伴生金、银单独计价部分的矿产资源补偿费。

(责任编辑:胡廷康)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