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广电 > 其他 >

根河市民政局为孤儿发放“爱心保险卡”

来源:未知 作者:胡廷康 责任编辑:胡廷康 发表时间:2020-12-31 14:17 
核心提示:为做好孤儿的医疗救助工作,更好的保障孤儿的健康,充分体现党和政府的对孤儿的亲切关怀,近日根河市民政局在上级部门的帮助和监督下为根河市14名18周岁以下的孤儿办理了“孤儿保障大行动”爱心保险卡。 每位受助孤儿将免费获得一张实名制爱心保险卡,有效期1年。此项活

日前,融合网|DWRH.NET小编在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根河市人民政府官网“首页>新闻中心>部门资讯>>详情信息”栏目看到一则与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根河市人民政府相关委办局相关的消息,以下为该消息的文章标题、文章来源、作者、发布时间及其消息全文——

根河市民政局为孤儿发放“爱心保险卡”

文章来源:根河市民政局作者:未知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18日 点击数: 318 次 字体:小 大

为做好孤儿的医疗救助工作,更好的保障孤儿的健康,充分体现党和政府的对孤儿的亲切关怀,近日根河市民政局在上级部门的帮助和监督下为根河市14名18周岁以下的孤儿办理了“孤儿保障大行动”爱心保险卡。 每位受助孤儿将免费获得一张实名制爱心保险卡,有效期1年。此项活动为孤儿提供了特制的公益型重大疾病专项公益保险,使孤儿在患病时得到及时救助,减轻了孤儿家庭(收养机构)的压力。

“孤儿保障大行动”是民政部与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共同推出的针对全国注册孤儿的全国性慈善公益项目,经过市民政部门的积极协调与推动,我市积极推进实施此公益项目。凡是纳入此项活动的孤儿,将免费获得一张实名制爱心保险卡,均可获得有效期1年、覆盖12种重大疾病的公益保险。这12种重大疾病包括:恶性肿瘤(含白血病)、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急性肾功能衰竭或终末期肾病、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良性脑肿瘤、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脊髓灰质炎(小儿麻痹)、严重幼年型类风湿性关节炎、严重川崎氏病、重症肌无力、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Ⅰ型糖尿病)。在保险有效期内,如果孤儿患了这12种重大疾病中的任何一种,即可由孤儿本人或监护人联系当地民政部门,在当地民政部门登记并在工作人员的协助下向基金办公室或保险公司申请理赔。符合理赔条件,就可一次性获得10万元的赔付,用于支付患病孤儿的救治。今年我市共有14名孤儿符合爱心保险卡领取条件。

市民政局福利慈善科还特别提醒孤儿及其监护人,收到爱心保险卡后,必须通过网上信息确认流程激活保险卡,以保证保险卡生效。网上信息确认应由领卡孤儿的法定监护人来完成。如果孤儿监护人不具备上网条件,可由民政部门工作人员代为操作。

据了解,已经领取并激活爱心保险卡的孤儿在申请理赔时需携带儿童福利卡及监护人证明等相关材料。此外,在保险期间,出现约定12种重大疾病的孤儿,无论是否得到其他机构救助,均可申请理赔。如果受捐孤儿及其监护人因种种原因(孤儿就诊医院医疗水平限制、病种名称叫法不同等),无法判断是否符合约定病种的,可先行提出理赔申请,由保险公司最后确定是否符合理赔要求。如果受捐孤儿在保险期间罹患约定的12种重大疾病,但没有申请赔付的,在当年保险卡失效两年内,仍可追溯申请理赔。

(责任编辑:胡廷康)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