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广电 > 其他 >

微电影“掺水”慢慢“变味” 成微博第二?(2)

来源:城市晚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韩杰 发表时间:2012-06-07 15:37 
核心提示:刘铁健说,拍摄微电影,一般并不需要请名演员,这样一来,在成本上将大打折扣。并且微电影的资金回笼快,周期短,短期即可见效,就算赔,也不会倾家荡产。拍摄微电影的张同学说,自己拍摄的微电影,基本没花什么钱

刘铁健说,拍摄微电影,一般并不需要请名演员,这样一来,在成本上将大打折扣。并且微电影的资金回笼快,周期短,短期即可见效,就算赔,也不会倾家荡产。拍摄微电影的张同学说,自己拍摄的微电影,基本没花什么钱,演员是同学,摄像是普通单反,制作软件是上网下的。

据统计,一般非专业拍摄微电影的,70%以上使用佳能单反相机5DMARK,设备价格在2-5万元之间,含镜头、灯、滑杆、轨道以及其他耗材,而整个电影前期加后期制作成本则在10万元以内。而拍摄数字电影的ALEXA摄影机,是一款胶片风格的数字摄影机,设备价格在40-100万元区间。这个价格并不包含后期制作,而往往专业摄像机拍摄出来电影,还要配上昂贵的后期制作。

前景:今天你微电影了吗?

微电影将冲击传统电影市场

长春师范学院传媒专业的钟磊老师,也是中央新闻电影制片厂的导演,作为一个第六代的80后导演,钟磊对微电影市场信心十足,并大胆预言,微电影将快速风靡网络,风靡长春市民间,并对传统电影市场造成致命冲击。钟磊说,微电影恰恰把电影产业,从艺术的神坛上拉下来,变得平民化。

“将来大家见面打招呼,很可能会是,今天你微电影了吗?”钟磊说,微电影就是微博第二,人人都是导演,人人都是演员。

人们将从看别人的微电影,逐步转换为自己拍摄微电影。堵车的时候看一眼网络别人拍的微电影,朋友交流时,互相交换微电影ID。

问题:市场不规范扰乱市场

商业化严重微电影变广告

记者进入某视频网站的微电影频道,随机打开一个微电影,看到最后记者才恍然明白,该微电影的主题是广告宣传片。记者又进入几个不同题材的微电影,有爱情,有科幻,有穿越剧,但无论是那种题材,在镜头闪过的地方,几乎都带着广告的痕迹。

长春市拍摄微电影的刘先生告诉记者,现在长春市90%以上的微电影都是广告的产物。而不是纯粹为表达也拍摄。“通过植物广告,是微电影的主要赚钱方式。”刘先生说,一旦洽谈成功,拍摄者将失去对于广告植物的话语权,“商家说怎么植入,就得怎么植入。”(责任编辑:韩杰)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