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广电 > 其他 >

百视通成功借壳广电信息 三网融合进快车道 (1)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作者:孙进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1-18 10:01 
核心提示:作为广电新媒体第一股的广电信息(600637.SH),在百视通借壳之后已连获四个涨停。

作为广电新媒体第一股的广电信息(600637.SH),在百视通借壳之后已连获四个涨停。

 广电行业专家吴纯勇认为,这会产生主流广电新媒体企业上市的示范效应,给广电新媒体业界提供了登陆资本市场的新思路和模式。百视通新媒体上市,标志着我国三网融合新产业显现出一条快速成长的轨道。

 示范效应

 “我们也没想到速度这么快,这其实是国家政策和产业趋势推动的结果,可以说是超常规的。”百视通相关人士表示。

 此前,经国家广电总局等批复,2010年10月,上海广播电视台所属上海东方传媒集团(SMG)旗下东方龙、东方宽频等公司全部股权注入百视通公司,这显示出东方传媒在推动旗下新媒体板块的上市步伐方面明显加速。

 1月11日,广电信息复牌则标志着百视通新媒体板块重组借壳上市预案阶段方面的工作基本完成。本次重组主要由股份转让、资产出售、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三项交易组成。

 “广电此前产业链架构基础并不完善。”吴纯勇表示,而广电新媒体借壳上市是三网融合发展的有益探索,整个产业各方可以看到,以百视通这样的业务模式,可以得到资本市场的进一步助力,培养出大的三网融合业务和内容平台。这也将提升广电领域国有资产的市场价值和产业发展的融资能力,是国有文化企业资本证券化的重要举措。

 知情人士对《第一财经日报》透露,经过前期研究,东方传媒集团先提出拟通过转变体制、重组整合、优化商业模式、拓展业务范围,通过境内A股借壳上市的方案,后该方案得到中宣部和广电总局领导的支持,并获得国资监管部门的认可。

 东方传媒集团的新媒体业务以IPTV、手机电视、互联网视频业务为核心,按照国务院三网融合方案的要求,上海广播电视台作为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负责集成播控平台的建设、运营和管理,而新媒体上市公司具体负责技术服务和市场营销等服务,这是本次新媒体板块重组上市方案的核心原则。

 “就广电行业新媒体来说,百视通上市开创了主流媒体上市的先河。”广电总局新媒体研究所所长董年初认为,这也为业界提供了新思路和新模式。中国科学院通信专家侯自强 (微博)也表示,在三网融合中,广电系改革首先要合理分离一部分业务实行市场化。

 事实上,此次文广新媒体打包整体上市,是广播电视传媒企业体制改革和广电“制播分离”改革的样本。东方传媒集团是经中宣部、国家广电总局批准的我国广电行业首家获准完成“制播分离”的广播电视媒体企业。通过实施新媒体产业上市,东方传媒集团的新媒体板块将在广电系统控股的前提下实现产权多元化,未来能以全新的体制机制提高竞争力,为其他文化企业改制提供实践经验。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