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努力促进巴中广播影视追赶跨越加快发展
巴中市委站在新的历史节点上,以更加宽广的视野,科学地提出了“追赶跨越、加快发展”的总体要求和“建设两地两区一中心”的目标定位。作为全市广播影视行政主管部门,要顺势而为,科学谋划,适应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抓住发展的新机遇,落实市委的新要求,努力促进巴中广播影视追赶跨越、加快发展。
一、理性分析巴中广播影视追赶跨越、加快发展所面临的形势
(一)巴中广播影视发展的基本现状。一是低水平。全市通广播电视乡镇188个,乡通率已达100%,但均未实现网络数字化改造,通广播电视信号的乡(镇)村均以模拟信号和直播卫星覆盖为主,信号传输质量不高,收听收看效果较差,且以收看电视为主,网络资源效益发挥不够;全市有线数字电视用户仅有3500户,手持电视、公共应急平台、互动点播业务等其它广播电视新业务的发展还处在初始阶段,技术装备水平不高,节目制作质量与其它发达地区相比差距较大。二是低覆盖。截止2010年底,全市共建成调频转播发射台5座(巴中市2座、平昌、南江、通江各1座),实现联网行政村1760个,村通率76%;发展有线电视用户43万余户,入户率为43.2%;调频广播入户率为30%。由于有线和调频信号覆盖率低,导致地方党委政府的声音难以及时传达到群众中去。三是低效益。截止2010年底,全市广电固定资产4.1亿元,光纤里程8196.58公里,从业人员达到1542人,但2010年系统总收入仅1.26亿元,不及发达地区一个县的广播影视收入,人均创造的经济价值,明显落后于其它文化产业。而且有线电视收视费收入超过6000万元,占全市广电行业收入的60%,其它增值业务收入、广告收入甚微。
(二)巴中广播影视面临的基本形势。新趋势、新业态、新需求是巴中广播电视面临的基本形势。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广播影视已从单一的文化事业向传媒、信息等服务行业发展。一是广播由过去宣传工具发展成为人们日常精神文化生活的必需品,正在成为抢险应急救灾的指挥工具,国家和省广播影视“十二五”规划已经把应急广播建设作为广播影视事业建设的重点项目。二是电视正面临“三网融合”的挑战,“三网融合”已在全国20多个城市试点,推动了电视由过去的看电视向用电视发展、节目制播一体向制播分离发展。同时,发展有线电视网络已成为壮大广播影视产业主要途径,有线电视网络处在广播影视产业分工的中间环节,不仅能够拉动上游的内容创作生产,而且能够刺激下游的市场消费。有线电视网络的发展,将进一步促进国民经济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拉动电子信息等制造业和文化、信息等服务业的发展。以广播电视有线网络为依托的付费电视、视频点播等新型业务和电子政务、生产生活信息、文化教育娱乐等各类服务为重点的文化产业正在逐步壮大。三是电影方面,全国已基本实现数字化放映,巴中首家3D数字影院已经建成。市、县城市影院改造升级将是我市今后电影产业发展的新趋势。
(三)巴中广播影视面临的基本任务。一是服务大局。广播影视始终是党的喉舌,是党委政府的舆论宣传工具,必须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中心,把宣传好、贯彻好各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作为广播影视在任何时期的首要任务。当前就是要以宣传市委“追赶跨越、加快发展”的总体目标和建设“两地两区一中心”的战略定位为重点,以宣传全市上下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工作会议的举措、进展、阶段成效为内容,当好市委决策部署的传达者、宣传者、落实者和实施的监督者;二是服务中心。在服务全市经济发展的同时,要加快自身产业的发展,提高广播影视在文化、信息产业中的比重,引领文化产业的发展,促进文化产业的加快发展,提升其在全市GDP中所占的比重。三是服务人民。要发挥好广播影视的公共文化服务职能,努力满足老百姓不断增长精神文化需求、信息技术需求。(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