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10年数字电视产业链市场价值巨大
数字电视占比过半,布局基本已经完成,然而,现有布局中的不平衡显示出大量商机。在未来10年,数字电视快速发展而带动的产业链市场价值巨大。
中共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发展现代传播体系,提高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辐射力和影响力,必须加快构建技术先进、传输快捷、覆盖广泛的现代传播体系”,同时“鼓励有实力的文化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培育文化产业领域战略投资者”。
同时,根据三网融合政策我们发现,广电系统的三网融合路径将经历三个重要阶段:2010~2011年的竞争准备期。该阶段行业成长驱动力主要来自于有线电视用户的跑马圈地运动,即行业的发展充分享受着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带来的用户增长红利;2012~2015年的竞争缓冲期,“全网化”阶段的驱动力来自于对用户的深度运营,尤其是对客厅文化和客厅娱乐的充分挖掘;2016年后的竞争开放期。“三网化”阶段的驱动力来自全业务运营及产业链整合能力提升。2012年正好位于三网融合的战略阶段上台阶时期,开始为市场开发做准备。
从2003~2014年,我国数字电视市场规模将由400亿元扩张到5000亿元,2011年我国整个数字电视产业的规模预计将超过万亿元,市场潜力不可估量。在未来的10年内,中国的数字电视必将得到长足发展,由此带动的产业链市场价值更大。
中国产业的发展是离不开政策支持的,2011年11月1日,作为《地面数字电视国家标准》的配套标准《地面数字电视终端接收机(器)通用规范》正式实施,我国生产和销售的所有数字电视机都必须具备地面数字电视接收功能。这对于众多IC公司和高清产业而言,绝对是个利好的消息。
另一方面用户对数字电视的欢迎程度也是很高的。据诺达咨询调查显示:98%用户流露出想使用基于电视终端的即时通信产品,其中76%用户表示肯定会使用基于电视终端的即时通信产品,22%用户表示不确定会使用基于电视终端的即时通信产品,仅有2%用户表示肯定不会使用即时通信产品。因为用户在家里对即时通信产品终端的偏爱电视仅次于电脑,而又高于手机。电视的普及率又远远高于手机和电脑。在三网融合条件下开发基于电视终端的即时通信工具具有了可行性。
另外,未来潜力也不容小视。我国有4.08亿电视用户,目前为止有2.75亿的有线电视用户,还有1350万的直播卫星村村通用户,除去这些用户,还有接近2亿用户是依靠地面无线电视来收看电视节目的。因此在未来潜在的市场空间还是非常大的,这将在三网融合之后充分爆发。
尽管电视数字化发展已经初具规模,但是其地理分布却非常不平衡,从绝对量来看,部分省份数字电视用户发展达到“千万”级别。浙江、广东与江苏3省有线数字电视用户数量均超过1000万户,占全国有线数字电视整体市场份额的27%左右。
从数字化程度来看却是另外一幅光景,有线电视发展较慢的省份实现了一步到位的方式,青海、新疆、宁夏、内蒙古和贵州等省份的数字化比例均超过70%,青海省的数字化率高达96%。
结合总量和数字化发展方式来看,四川、河南、江西三省的潜力最大。首先这些地区有着巨大的有线电视用户基数,其次,其数字化程度均没有超出 30%,有线转数字的市场潜力巨大;山东、江苏、广东、浙江和湖北等基数大省数字化程度居中,尚有一定的发展空间可以挖掘,其潜力主要体现在剩余有线电视的数字化转换;而有线电视发展较缓慢的青海、新疆、内蒙古等地由于一步到位的发展方式加上其近年经济发展较快,电视数据化布局甚至要优于发达地区。除却上述三类地区,剩余地区的发展则显得动力略有不足,有线电视尚在发展,数字化意识也并不强,因此不划为潜力区域。
(责任编辑:admin)-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