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广电 > CMMB >

“手机电视”与“手机视频”之争(3)

来源:流媒体网 作者:杨 咏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4-30 19:19 
核心提示:三、手机电视在内容上体现出一定的专业特性和电视媒体的基本属性。而手机视频则意味着一种专业化与非专业化、媒体化与非媒体化融合发展的路径。 也许我们还可以从电视与视频的概念中去寻找答案。 《现代汉语词典》

三、“手机电视”在内容上体现出一定的专业特性和电视媒体的基本属性。而“手机视频”则意味着一种专业化与非专业化、媒体化与非媒体化融合发展的路径。

也许我们还可以从“电视”与“视频”的概念中去寻找答案。

《现代汉语词典》(第5版)第308页对“电视”二字做了这样的解释:利用无线电波或导线把实物的活动影像和声音变成电信号传送出去,在接收端把收到的信号变成影像和声音再现出来的装置。而在其1248页对“视频”二字做了这样的解释:在电视或雷达等系统中,图像信号所包括的频率范围,一般在零到几兆赫之间。也指将一系列的静态图像以电信号方式加以捕捉、纪录、处理、存储、传送与重现的各种技术。

这种以“装置”来定义的“电视”和以“技术”来定义的“视频”,难以进行类比。

但我们可以从“内容”上去寻找答案:

视频(英文名称为video),这一术语来自于拉丁语的“我能看见”,通常指不同种类的活动画面。视频文件的质量,通常取决于采集的方式和存储的方式。
也就是说,“视频”包含了所有的图像,无论是“专业性的”还是“非专业性的”。它既包含了“能在电视台播放的电视节目”,而且也包括用人们手机或DV自拍自导并上传的未经编辑或者稍加编辑活动画面,体现出内容的“专业性”并“非专业性特征”。与手机视频的第二种解释是吻合的。

但“电视”则是特指那些具备“专业性特征”并且“符合电视媒体基本属性”的视频内容,它只是“视频”的一部分。至于播出这些内容的终端是电视机、电脑、还是手机,并不是区分“电视”与“视频”的因素。也正因为如此,所以才会有“网络电视”、“IPTV”和“手机电视”之称。

所以,无论是CMMB手机还是基于流媒体的手机,“手机电视”或者“手机视频”的称谓并非任何一家的专利。

但不同的称谓从本质上反映了不同的发展取向:

“手机电视”在视频内容上体现出一定的专业特性和电视媒体的资讯、导向和娱乐功能。这意味着要把手机当作“电视媒体”来看待并发展。“手机电视”与“传统电视”在制播环节上发生了根本变化:“手机电视”的播出渠道不再掌握在广电部门,而是掌握在电信运营商手中。

传统电视台基本上把握着节目内容和播出渠道,压倒性地制定着游戏规则。但手机电视媒体则不同,运营商掌握着播控渠道(CMMB除外),制定着诸多游戏规则。手机作为新兴媒体,如果用管理电视业务的传统思维去管理“手机电视”不仅不合适宜,而且也是行不通的。只能适应新媒体的发展规律,用新的思想和模式,才能有效促使其朝着良性的方向发展。

“手机视频”则意味着更广泛和大众化的娱乐或资讯类视频内容,一种专业化与非专业化、媒体化与非媒体化融合发展的路径。正如当年网络视频如雨后春笋般发展一样,手机视频也会在3G网络的推动下,风起云涌,势不可档。这也许会给内容的管理带来困境,一味用“电视属性”(比如简单的牌照控制)管理“视频属性”注定会失败的。

大势所趋,媒体的移动性和互动性将越来越受到重视,内容的专业性与非专业性界线将越来越模糊,媒体的传统基本属性也将受到挑战。在拥有世界最大手机市场的中华大地,也许只有历经充分的市场竞争与洗礼,才能孕育出拥有国际影响力的“手机媒体帝国”。(作者:杨咏 新华社手机网络视频节目编辑中心主任,新华手机电视台总编辑)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