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隆一男子提供银行卡帮助他人网络赌博转账被判刑
本文原标题:《晴隆一男子提供银行卡帮助他人网络赌博转账被判刑》
2023年9月22日15:04,融合网&呼麦网&耀旅网&都融网小编在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晴隆县人民政府官网“首页>新闻中心>部门动态”栏目看到一则标题为《晴隆一男子提供银行卡帮助他人网络赌博转账被判刑》的消息,以下为该消息全文——
9月19日,晴隆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帮信罪”案件,被告人廖某某因提供银行卡协助网络赌博支付结算转账,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廖某某为获取个人利益,向一名叫“老郑”的人提供自己的银行卡,并通过刷脸、提供验证码等方式配合登录银行APP,帮助其进行网络赌博转账。之后,为方便使用廖某某的银行账户为上家转账,“老郑”又在廖某某的手机上下载了某个转账软件,若“老郑”不在时,则由廖某某进行转账操作。另查明,被告人廖某某提供的银行卡流入资金为445万余元,其中关联电信诈骗金额7080元。廖某某在其中获利6000元。
在本案中,被告人廖某某在明知他人实施电信网络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然向对方提供自己的银行卡供其转账使用,并协助进行刷脸、提供验证码等方式配合支付结算,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但被告人廖某某经公安机关传唤后能够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自愿认罪认罚,有悔罪表现。为此,法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判处被告人廖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追缴被告人违法所得6000元上缴国库,供犯罪使用的手机、银行卡予以没收。
法官提醒,大家要提高防范意识,管理好自己的手机卡、银行卡,不因贪图小利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李曼莉)
(编辑:杨 浩 校审:文 森 审发:罗 琳)
来源:晴隆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作者:晴隆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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