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工信 > 管理机构 >

玉树州网信办、玉树州公安局关于治理网络直播、短视频乱象的通告

来源:融合网|dwrh.net 作者:张华 责任编辑:方向 发表时间:2023-09-20 11:19 
核心提示:为推动玉树藏族自治州网络直播、短视频的健康有序发展,按照国家网信办、公安部2023年“净网”“清朗”等系列专项行动部署,结合玉树州网络安全宣传周系列活动安排部署,中共玉树州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玉树州公安局决定联合在全州开展网络直播、

本文原标题:《玉树州网信办  玉树州公安局关于治理网络直播、短视频乱象的通告》

2023年9月11日,融合网&呼麦网&耀旅网&都融网小编在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囊谦县人民政府官网“首页>囊谦新闻>要闻”栏目看到一则标题为《玉树州网信办  玉树州公安局关于治理网络直播、短视频乱象的通告》的消息,以下为该消息全文——

为推动我州网络直播、短视频的健康有序发展,按照国家网信办、公安部2023年“净网”“清朗”等系列专项行动部署,结合玉树州网络安全宣传周系列活动安排部署,中共玉树州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玉树州公安局决定联合在全州开展网络直播、短视频领域乱象专项整治,现面向社会征集属地有关问题线索,依法处置违法违规账号,查办曝光典型案例,共同维护良好网络传播秩序。

一、重点整治内容

(一)“色、丑、怪、假、俗、赌、奢”等各类违法违规直播和短视频,聚焦属地账号低俗、庸俗、媚俗等突出问题。

(二)对热点事件、人物、话题进行“反蹭”,罔顾事实、不分轻重对热点事件、人物进行恶意调侃、抨击,无中生有、编造谣言等行为。关联重大政策及重要事件,以断章取义、片面解读、渲染炒作、混淆视听等形式,“蹭热点”借势营销行为。

(三)对拍摄的视频以掐头去尾、添加文字等方式故意歪曲事实真相,误导舆论走向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等行为。

(四)偷拍跟拍、搭讪骚扰、虚构自杀等各类无底线蹭流量,进行违规变现行为。

(五)激情打赏、高额打赏、诱导打赏、未成年人打赏等行为。

(六)借未成年人牟利,通过直播、短视频打造“网红儿童”、传播校园欺凌暴力等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现象。

(七)通过编造故事,炮制低俗情感剧情,营造“卖惨”人设,博取同情进行商品推广、炒作引流、营销诈骗等行为。

(八)炒作炫富享乐、负面热点、低俗“网红”、无底线审丑、“娘炮”等畸形审美行为。

(九)利用网络直播平台销售假冒伪劣产品,通过虚假营销宣传吸引流量,诱导消费者打赏和购买商品等行为。

(十)网红主播或账号运营者借助他人、MCN机构、第三方企业偷逃个人所得税等行为。

(十一)有关涉网络黄赌毒、拐卖人口、网络诈骗等违法违规行为。

(十二)违反《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等有害信息。

(十三)以舆论监督为幌子、通过有偿信息非法获取巨额利益等敲诈勒索、“黑公关”行为。

(十四)不具备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违规发布、转载新闻,进行所谓“采访报道”,或以“欢迎曝料、提供线索”等方式集纳信息行为。

(十五)为吸引“眼球”搞“标题党”,内容与标题严重不符,制作耸人听闻、夸大其词或易引发恐慌、焦虑等文章标题进行“吸睛”引流行为。

(十六)其他网络黑灰产等违法违规线索。

有关以上整治内容的举报一经核实,玉树州网信办、玉树州公安局将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分类管理原则,依法核查处置。 

二、举报范围

违法违规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运营地属于我州的;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地(违法违规内容涉及地)属于我州的。

三、线索举报方式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欢迎广大网民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踊跃举报相关有害信息,携手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举报电话:

玉树州网信办:0976-8818752

玉树州公安局网安支队:0976-8819656

玉树州网信办   玉树州公安局

2023年9月11日

(责任编辑:方向)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年-2023年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