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联通:运营商甄别垃圾短信有权限
近年来,垃圾短信一直是手机用户最头疼的问题。虽然用户投诉不断增加,运营商也在不断治理,但垃圾短信始终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如何彻底解决已成社会最为关注的问题。
垃圾短信从技术上说最大的特征就是群发,实现机制有两种:一类是手机间点对点群发短信,发送者多使用短信群发器;另一类是端口类群发短信,包括SP(内容提供商)端口、集团客户行业端口和移动自有业务端口。目前,从运营商收到的用户投诉和拦截情况看,点对点垃圾短信占绝大部分。
治理垃圾短信从技术上说主要有限制群发条数、使用关键词屏蔽、关闭发送端口等方式。然而,在许多情况下,采取这些措施都缺乏法律法规的支持。
要治理垃圾短信,首先在于甄别,这就要求有法律上的明确界定。我国之前对垃圾短信一直没有明确的法律定义,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在第七条中指出:任何组织和个人未经电子信息接收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电子信息接收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或者个人电子邮箱发送商业性电子信息。
中国联通表示,他们的权限是从集团层面出发,严格管理和打击基层企业与垃圾短信发送者的违规交易行为;同时,一旦发现认证商家在拿到短信发布端口后转卖给垃圾短信发送者的违约行为,会让他们限期整改,整改未能通过的则终止合作。超出这个权限,运营商就无能为力了,因为他们无法判断短信是否违背用户意愿。
目前运营商多是采取用户投诉后再处理的办法,如果用户两次投诉某号码/端口发送的垃圾短信,即将该号码/端口拉入用户的黑名单,此后不再收到其发出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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