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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联通两管理人员贪污获刑

来源:正义网 作者:范跃红,绍法剑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2-03-27 13:32 
核心提示:亚江在担任中国联通绍兴县分公司总经理期间,在与时任浙江省绍兴县城中村改造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陈某办理购买事宜中,收受陈某所送的人民币40万元,为他在购买营业房、一次性付款等方面谋取利益。

中国联通绍兴市分公司综合部原经理王亚江伙同公司后勤中心原主任马建中贪污公款47万余元,还单独受贿40万元,3月7日被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法院以贪污、受贿两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十万元。同案的马建中犯贪污罪被判有期徒刑五年。记者今天了解到,由于两人均未提出上诉,目前判决已生效。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至2008年期间,王亚江在担任中国联通绍兴县分公司总经理期间,利用负责购买中国联通绍兴县分公司柯桥笛扬路办公、营业用房的职务便利,在与时任浙江省绍兴县城中村改造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陈某办理购买事宜中,收受陈某所送的人民币40万元,为他在购买营业房、一次性付款等方面谋取利益。

2009年5月至2011年7月,王亚江利用担任中国联通绍兴市分公司综合部经理的职务便利伙同中国联通绍兴市分公司后勤中心主任马建中,通过虚报维修费、工程款、办公家具费用,侵吞所保管的物业公司返还款、场地租赁费等形式,多次对中国联通绍兴市分公司的公款进行私分,合计人民币479500元(其中30万为未遂),其中王亚江贪污305000元,马建中贪污174500元。王亚江、马建中均有自首情节。

法院据此作出上述一审判决。目前,由于王亚江、马建中在法定时间内均未上诉,一审判决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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