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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司召开建立节目综合评价体系和加强收视(听)率管理培训座谈

来源:广电总局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2-09-20 11:42 
核心提示:要立即制定贯彻落实措施,尽快开展综合评价体系建立和完善、收视(听)率购买情况备案和数据发布审查等各项具体工作。同时,各地要加强沟通交流,认真总结文件执行过程中的经验和面临的问题,及时主动地向总局反馈执行情况。

9月12日至13日,广电总局传媒司召开贯彻落实广电总局《关于建立广播电视节目综合评价体系的指导意见(试行)》和《关于加强广播电视收视(听)率调查数据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的培训座谈会。

会上,传媒司传达了中央领导同志和总局领导对建立广播电视节目综合评价体系和加强广播电视收视(听)率管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详细解读了两份文件的制定背景、过程和主要内容,通报了总局下阶段贯彻落实文件的具体工作部署,要求与会管理部门和播出机构要充分认识做好节目综合评价和收视(听)率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采取各种形式将管理要求传达到各相关机构和个人,严格按照文件确定的基本原则和具体要求开展工作。要立即制定贯彻落实措施,尽快开展综合评价体系建立和完善、收视(听)率购买情况备案和数据发布审查等各项具体工作。同时,各地要加强沟通交流,认真总结文件执行过程中的经验和面临的问题,及时主动地向总局反馈执行情况。

与会代表一致表示,总局文件对解决广播电视节目导向偏颇和唯收视(听)率等问题,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对提高广播电视节目品质和维护广播电视社会形象,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各地一定会严格按照中央和总局领导的指示精神,认真学习贯彻,采取有效措施把总局各项要求落实好,执行好。

各省级广电行政部门分管副局长和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以及中央三台、中国教育电视台和各省级广播电台、电视台总编室负责人120余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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