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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宽带垄断案并未“和解”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12-21 21:10 
核心提示:目前发改委对于电信和联通的反垄断调查已经接近尾声,结果可能很快就会出炉。不过,发改委反垄断局有关负责人前日告诉记者,目前正在加紧办案中,对于具体何时能出结果他并未表态。

11月9日,央视报道了国家发改委对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600050)进行反垄断调查一事。前日有媒体报道称,两家公司已经与发改委进行了充分沟通,或有可能达成和解协议。对此,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前日否认“和解”说法。据透露,反垄断局前日派出了3路人马对北京市的5家电信企业进行了调查取证,并获得了详细证据证明联通对与其有竞争关系的企业实行了价格歧视政策。

获得价格歧视详细证据

前日,有媒体报道称,对联通和电信的反垄断调查案可能会中止。对此,发改委反垄断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反垄断局目前正在加紧调查。该人士透露,当日反垄断局派出了3路人马分别对北京光环新网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北京首信网创网络信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电信通电信工程有限公司、北京互联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中电飞华电力线通信技术有限公司这5家企业进行调查取证,获得了详细证据证明联通公司对与其有竞争关系的企业采取了价格歧视政策。

这位负责人也表示,除此之外,发改委目前已经掌握了很多核心证据。

具备条件才可能“中止调查”

对于是否可能“中止调查”,发改委上述负责人表示,按照《反垄断法》的条文,执法机构确实可以中止或者终止调查,但是必须具备法律提出的条件。他认为,在目前的情况下,如果两个企业什么都没做,说发改委与企业可能达成和解完全是瞎编。两家运营商方面前日表示,目前官方没有得到这样的消息。

《反垄断法》第四十五条明确规定:“对反垄断执法机构调查的涉嫌垄断行为,被调查的经营者承诺在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可的期限内采取具体措施消除该行为后果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决定中止调查。中止调查的决定应当载明被调查的经营者承诺的具体内容。”

反垄断执法机构决定中止调查的,应当对经营者履行承诺的情况进行监督。经营者履行承诺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决定终止调查。

上述负责人表示,即使“中止调查”,发改委还是可以罚的,此外如果企业整改得不彻底,发改委还可以重新启动调查。

何时出结果尚无具体时间表

此前,记者从接近发改委的权威人士处了解到,目前发改委对于电信和联通的反垄断调查已经接近尾声,结果可能很快就会出炉。不过,发改委反垄断局有关负责人前日告诉记者,目前正在加紧办案中,对于具体何时能出结果他并未表态。他表示,反垄断调查很复杂,国外一些反垄断调查案有的要经历3-5年的时间。

此外,对于日前有专家称发改委此次反垄断调查概念模糊不清的说法,接近发改委的权威人士表示,发改委是从零售市场倒追向批发市场,思路很清楚。在零售市场,两家企业对与其有竞争关系的企业实行歧视性价格,而在批发市场,这两家企业不实现充分的互联互通。

11月9日,央视《新闻30分》节目报道,发改委正在对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在互联网接入市场的垄断行为展开调查。如调查属实,两家大型国企或面临数十亿的罚款。此后,工信部下属媒体《人民邮电报》发文抨击央视报道“混淆视听”。新华社也发文指出,这场看似震撼的报道可能仅是各部委间的“神仙战”。此后央视网和《人民日报》都发文支持发改委将反垄断调查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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