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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例“短信公诉案”判决

来源:解放日报 作者:陈琼珂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3-31 18:47 
核心提示:你收到过垃圾短信吗?绝大部分人的回答是肯定的。有的短信告诉你某楼盘开盘代售,有的告诉你某英语培训报名优惠,还有的就是骗你给某个账户汇钱。收到这样的短信,除了删掉,想讨个说法却很难。然而,向某等四名男子因发送上千万条垃圾短信于近日被法院以非

你收到过垃圾短信吗?绝大部分人的回答是肯定的。有的短信告诉你某楼盘开盘代售,有的告诉你某英语培训报名优惠,还有的就是骗你给某个账户汇钱。收到这样的短信,除了删掉,想讨个说法却很难。然而,向某等四名男子因发送上千万条垃圾短信于近日被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刑,这为那些群发短信牟利的人敲响了警钟。

自2008年11月开始,向某等人用软件生成北京地区的手机号段,通过短信群发器发送售楼广告、家具广告、彩铃、手机游戏等各类信息,平均每周发出30万条左右,共发出短信达1000万余条,经营额达34万余元。法院审理认为,向某等人在没有取得经营许可的情况下,擅自经营群发短信的增值电信业务,已构成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四人有期徒刑1年1个月至1年6个月不等,对其中两人实施了缓刑。

作为全国首例对群发短信行为提起公诉的案件,此案引发广泛关注。群发短信是否构成犯罪?几位被告人认为“发短信只是商业行为”,怎么就判刑了呢?松江区法院张华法官表示,群发短信属于增值电信业务,应取得经营许可,未获许可经营的,是违法行为。如果涉案金额达5万元,将被追究刑事责任,金额不及5万元的,也将受到行政处罚。

群发短信,其实已是一个 “产业”。记者上网搜索“群发短信”关键词,居然得到405万条搜索结果,其中排名靠前的都是些 “短信群发平台”广告网页。有的号称20分钟发送10万条,99%精准高效送达,价格每条2分至5分钱,但这些短信代理商是否拥有资质,网站页面上均未显示任何相关信息,甚至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也模糊不清。此外,网上还热销一种“短信群发器”,价格几百元到上千元不等,一次能群发上万条短信。

为何群发短信大行其道?一位广告主告诉记者,相对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群发短信的广告方式具有速度快、阅读率高等特点,更重要的是成本低,节省广告费。本案的被告人向某帮人发商业信息短信,如房地产、教育、辅导班、家教等,每次发几十万条,每条收费3.5分,一次能挣几百元,这对广告主来说很划算。然而,在广告主和短信发送者、电信运营商纷纷获利的同时,普通的手机用户却不堪骚扰之苦。

如果频频收到垃圾短信,手机用户是否可以起诉侵权?汉商律师事务所胡海容律师表示,“群发短信民事上很难构成侵权,一是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二是举证困难”,如果是噪音超标之类,市民可以起诉,但是否受到短信骚扰很难界定。这起案件的处理依据是被告人的行为侵犯了国家对电信市场秩序的管理制度,而并不是垃圾短信骚扰了手机用户。他说,要想改变这种“三方盈利、用户受损”的状况,行政机关应主动干预,电信运营商要加强自律,更重要的是要填补立法空白,让手机用户有维权的有效法律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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