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工信 > 中国电信 >

媒体称中国电信计费漏洞 用户为此多买单

来源:江苏广播网 作者:孙强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3-21 23:58 
核心提示:日前,溧阳听众石先生向本台新闻热线96110反映:去年八月初他家办理了中国电信E9套餐,一次性交清了两年的宽带费用,可是九月份的话费清单上又多出了宽带费50多元,而且手机固话每个月还需要额外缴费20多元,他不明白:已经办理了套餐为何又多出这么多费用?

日前,溧阳听众石先生向本台新闻热线96110反映:去年八月初他家办理了中国电信E9套餐,一次性交清了两年的宽带费用,可是九月份的话费清单上又多出了宽带费50多元,而且手机固话每个月还需要额外缴费20多元,他不明白:已经办理了套餐为何又多出这么多费用?为此,他多次与当地电信交涉始终得不到明确的答复。

去年8月3号石先生办理了E9套餐,合同规定2兆宽带不限时包两年费用999元,一次性交清。另外家里座机捆绑一部手机,每月再交26元。不到三天时间工作人员就上门帮他装好了宽带。9月初,石先生去电信交费时,感到8月份的费用一下多出了一大截。石先生说:“电信单子来了以后,怎么收了50多块钱的宽带费啊,后来我就问了,他说这个宽带费当月装了以后呢,按两块钱一天,(合同)生效呢,要从次月份开始生效,他说我们有这个规定。还有手机他就要把我们这个手机捆在我的电话上面,变成那个座机套餐,虽然说钱不多,但是这个手机我不用啊。”

石先生找到溧阳电信,工作人员表示,他在办理业务的时候就已经和他说清楚了,他要仔细阅读合同背后的条款。但是石先生认为,责任条款密密麻麻根本没法仔细看,既然已经一次性交清了两年的宽带费,为什么还要再收一笔宽带费呢?石先生说:“你这个广告跟事实是两件事,是不是,为什么有那么多的附加条件放在那。你是在敷衍我。”

对于第一个月所收取的50多元宽带费,电信部门解释说,套餐费用属于当月办理,次月生效,石先生8月份已经开始使用宽带,这部分的费用还没有纳入套餐,应该按天计算:“关于生效这个概念是否可以,365天每天都可以生效,但是现在我们从系统管理的成本来讲的话,不太可能。为什么呢?因为我要管理365个生效时间和12个生效时间,从管理成本上来讲我肯定12个生效时间更便于管理。当然,如果以后我们的系统进步了那么你天天都可以生效,这不是不能实现,只是目前不行。”

按照套餐业务隔月生效的计费方式推算,消费者不知不觉中就多付了一笔费用。还有杂七杂八的套餐费,像消费者所说,要用电信的宽带,就得捆绑固话、手机;明明不需要手机,可电信楞要再送你一个;即使不用,每个月还得付费,这种垄断状况下的捆绑销售,令消费者只能无可奈何地被捆绑。这种经营模式亟待法律规范。电信工作人员说:“我们的E8用户经过我们的营销发展成为我们的E9用户,使用我们的中国电信的移动业务。作为营销来说的话,我当然想去争夺这一块的市场。现在的问题就是在争夺市场的时候我们的做法是否妥当。”

目前,中国已是世界上最大的电信市场,但在通讯消费中存在的陷阱也日益增多,我们在呼吁相关电信企业要自律的同时,也希望消费者在办理套餐时要慎重选择。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