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工信 > 中国移动 >

诉中国移动流量收费暴利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作者:张文章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2-06-07 08:37 
核心提示:如果按70MB数据套餐10元的标准,平均0.00014元/1KB,若超出套餐流量后,按0.001元/1KB收费,是套餐流量平均费用的7.1倍。如果不选择套餐,上网流量费用则高达0.01元/1KB,是套餐流量平均费用的71倍。

“同样是超出套餐流量收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福建移动)的收费标准是联通、电信的3倍以上。用户若不选择套餐,手机上网流量收费是常规收费的71倍。福建移动利用其市场垄断地位进行定价,这样的收费难道不是暴利吗?”5月30日,在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的法庭上,福建手机用户周先生诘问福建移动。据悉,这是5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因垄断行为引发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来,福建省首例公民挑起的反垄断反暴利诉讼案。

2012年4月2日,周先生与福建移动签订“全球通288商旅套餐”,同时捆绑销售“10元数据流量套餐”一份(10元/70MB)。次月,福建移动的账单显示,4月份周先生的手机上网流量为261.29MB,超出套餐流量191.29MB,费用为180.98元,平均单价为0.001元/1KB。周先生发现,中国联通、中国电信的移动数据通讯费超套餐流量收费都是0.0003元/1KB,而中国移动的收费标准却是这两家同行的3.3倍。

周先生在法庭上指出,中国移动2011年年报显示其年末客户规模为6.5亿,国家统计局2011年公告显示全国年末移动电话用户数为9.8亿,中国移动市场占有率为66%。中国移动属于《反垄断法》第三章第十九条规定的“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作为在市场占据强势地位的垄断企业,其收费标准高于同行3.3倍。根据国务院《制止牟取暴利的暂行规定》第五条规定“某一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水平不超过同一地区、同一期间、同一档次、同种商品或者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的合理幅度”,周先生认为,福建移动的收费属于暴利。

如果按70MB数据套餐10元的标准,平均0.00014元/1KB,若超出套餐流量后,按0.001元/1KB收费,是套餐流量平均费用的7.1倍。如果不选择套餐,上网流量费用则高达0.01元/1KB,是套餐流量平均费用的71倍。

周先生还认为,福建移动明知自己为金卡客户,仍向自己强制配套“10元数据流量套餐”,以便收取高于套餐价格7倍,且明显是暴利的超套餐移动数据流量通讯费,属于销售欺诈行为。另外,福建移动在向其销售“全球通288商旅套餐”的同时,捆绑销售“10元数据流量套餐”,并规定“该套餐无法变更、取消”,明显属于《反垄断法》第三章第十七条规定所禁止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没有正当理由搭售商品,或者在交易时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

周先生当庭要求福建移动立即停止目前的违法行为,返还相关用户的损失,并在媒体上登报道歉。福建移动在法庭上辩称,福建移动现行的数据业务流量收费标准,早于2009年向福建省通信管理局、省物价局备案,并被接受。因此其流量资费收取并无任何民事欺诈行为。3家网络运营商网络技术基础不同,套餐具体构成成本也不同,因此3家运营商的数据业务流量资费标准不具备可比性。

上海市协力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晓辉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普通老百姓通过司法渠道要求反垄断反暴利的案件十分罕见,最主要的原因是取证难。现在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新出台的《关于审理因垄断行为引发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消费者可以以被告对外发布的信息作为证明其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证据。若能证实被告具有垄断行为,给原告造成损失,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判令被告停止侵害,承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