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工信 > 中国移动 >

盐城移动:赠送给你的话费你并没有所有权(2)

来源:东方法眼 作者:沈海龙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4-06 00:28 
核心提示:四、拒绝对客户消费受领的债务的消费开具发票,盐城移动存有偷税漏税的非法目的。依据发票法的有关规定,企业在与客户交易时应依法开具发票,该发票是指营业额意义上的对消费金额进行结算的方式。接受充值并向客户

四、拒绝对客户消费受领的债务的消费开具发票,盐城移动存有偷税漏税的非法目的。依据发票法的有关规定,企业在与客户交易时应依法开具发票,该发票是指营业额意义上的对消费金额进行结算的方式。接受充值并向客户开具充值发票,其充值金额不是盐城移动的营业额,盐城移动某期间若存入话费10万元,但相关客户该期间只发生了8万元的消费,则其营业额按8万元,而非按10万元计算,纳税多少也与充值多少不相关。充值,实际是将一定量货币转移给盐城移动占有(预存),盐城移动在客户的手机账户中记账,然后根据消费进行结算。所以,盐城移动强求客户提供充值发票才提供结算发票打印服务,是非法逃避结算发票出具义务的行为,既无合同依据也无法律依据。中国电信与中国联通,向客户开具结算发票也均取消了提供充值发票的前置程序,因此,盐城移动要求提供充值发票才打印结算发票,也非行业惯例。盐城移动的真实目的,就是想方设法为要求开具结算发票的人设置障碍,力求使发票显示的营业额达到最低。

五、对客户受益部分拒开结算发票,特定情形下不能实现中高端客户受益的效果。笔者每月发生的话费基本能报销,如果我每月发生并全额报销话费150元,则参加充300送300后,支付300元我可以利用4个月,但按盐城移动的逻辑,我只能提供300元充值发票他们只能给我打印两个月发票,因此我将有两个月发生费用300元无法报销,所以,盐城移动实际给付了300元话费到账,但我将自己受益的财产使用于公务,却因盐城移动的不合理规则而丧失了受偿的机会。或有人说,有的企业可以用充值发票报销,但此做法不符合法律及财务规定,报销的费用想当然是相关费用因公务而消耗或转化为其他形态的单位财产,充值发票不能反映消费额,允许报销的情况存在,但不证明其有合理性。而在企业中可以报销话费的中高端客户量较大,无论从有利于盐城移动发展,还是有利于客户方便顺利地报销话费,盐城移动均宜取消对送500或送300部分开具结算发票的不合理障碍设置。即使要求开具结算发票应提供等额或相当金额的充值发票合理,在“送300”活动中因履行债务而分期释放到账的部分,盐城移动也应不要求客户提供充值发票,而直接提供与受领债务额相当额度的结算发票打印服务。

综上所述,盐城移动将履行合同债务的给付行为,以“履行债务”歪曲为“送”,以“送”装扮或让人误解为“赠送”,以赠送的财产赠送前是盐城移动享有财产权的财产,来忽悠客户对于领受债务部分开具结算发票的请求。完全掩盖了所谓的赠送或回报前,所赠送的财产实际上是客户有权行使债权的债务性质的财产。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