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工信 > LTE >

谁在绑架中国4G政策?(2)

来源:FT中文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韩杰 发表时间:2014-03-28 14:34 
核心提示:中国4G采用TD-LTE 是政治需要 如前所述,公认的4G国际主流标准是FD-LTE。采用主流标准的好处很多,不但技术成熟,具有规模经济性,使设备和手机都更便宜,而且具有良好的国际漫游能力。考虑到中国目前每年的出境人

中国4G采用TD-LTE 是政治需要

如前所述,公认的4G国际主流标准是FD-LTE。采用主流标准的好处很多,不但技术成熟,具有规模经济性,使设备和手机都更便宜,而且具有良好的国际漫游能力。考虑到中国目前每年的出境人口达到一亿以上,同时世界各国人士每年到中国的人数也在迅速增加,这一点尤其重要。

还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中国华为等电信设备制造企业,已经是全球最主要的FD-LTE设备供货商之一,而TCL等公司在全球已经供应了大量的FD-LTE 4G手机。据业内人士统计,中国在FD-LTE技术上的知识产权,已经达到了20%以上。但是另一方面,无论LTE技术的射频部分,还是基带制式,都与3G根本不同,使得LTE与3G技术不存在衔接性。因此,大唐等国内企业在TD-LTE技术上也基本上没有任何知识产权。近年来,大唐或相关部门在这方面没有任何宣传报道,就是明证。

此外,即使是为了照顾中国此前对于无线频率的分配方案,至多也只应该允许中国移动采用TD-LTE。但是,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的频率,都已经按照频分(FD)的方式分配了,却仍然强令它们采用TD-LTE制式,这就完全没有道理了。

那么,既然TD-LTE,一不是主流标准,二没有知识产权,三与频率分配无关,为什么有关部门还要强行规定,必须采用TD-LTE,尤其是强令技术上完全不合理的联通和电信也采用TD-LTE?唯一合理的解释就是,为了掩盖多年前在TD-SCDMA上的决策错误。

我们已经看到,自2008年以来,有关部门明明知道TD-SCDMA的效果“惨不忍睹”,但是为了维护决策者的“一贯正确”形象,官方数字却始终宣称TD-SCDMA用户占3G总用户数量的“一半以上”。实际上,任何明眼人只要考察一下自己周围的使用情况,就一清二楚了。

但是,也正是这种讳疾忌医、“报喜不报忧”的作法,使这些部门就像《木偶奇遇记》中的皮诺曹一样,越来越陷入了自己先前谎言的陷阱而不能自拔。近年来,他们就完全不顾基本的科学事实,宣扬“TD-LTE是TD-SCDMA的自然延伸”这又一谎言,企图在广大不明真相的群众中维持“TD-SCDMA英明决策”的假象。或者说,强令采用TD-LTE制式的选择,完全是这些人为了维护自己既得利益的政治需要。

4G政策应尊重市场的选择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在国民经济中,必须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而政府作用更好发挥的基本前提就是必须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并在此基础上,尽可能通过市场竞争决策。由此,我们可以引出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到底是技术为市场服务,还是市场为技术服务?毫无疑问,电信业正常的产业价值链应该是:消费者在市场上有需求,运营商为市场服务,设备制造商为运营商服务,技术研发则为设备制造商服务。

但是,从中国推行TD-SCDMA的过程已经可以清楚地看出,这些错误决定的根本原因,就是违背了最起码的市场经济规律,甚至完全是因为政治上的需要。在力推TD-SCDMA的过程中,其产业价值链完全倒置为:设备制造商为技术研发服务,运营商为设备制造商服务,消费者和市场为运营商服务。虽然前两个环节可以通过行政命令和政治压力在国有企业实现,但是最后一个环节中的消费者和市场,行政命令是无效的。因此,无论中国移动从2008年到现在如何努力,其经营效果都必然“惨不忍睹”,上万亿的国有资产,不可避免地“打了水漂”。仅从这点看,中移动被迫接受TD-SCDMA牌照是百分之百的政治需要,这犹如“皇帝的新衣”。中国政府大力扶持自主3G标准的决定是错误,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政治责任。

至于去年底强行推出的TD-LTE,不仅缺乏明显的市场需求,而且其网络优化也尚需时日。尤其在3G网速基本满足市场需求的条件下,即使是4G网速的优势本身,也已经成为推广其应用的一把“双刃剑”。一方面,4G的网速优势并不突出,未必带来良好的用户体验;另一方面,对于网速具有较高要求的视频内容,用户却难以适应其流量消耗速度,并进一步反映为消费者对4G资费的不满。 “4G挺美,但真用不起”,这些媒体和网络上对于4G资费的种种调侃,就是这种情绪的集中反映。更重要的是,联通和电信在重重高压下被迫上马TD-LTE,不过是为了满足有关部门的要求,以此换取FD-LTE牌照的尽早发放。所以,他们对于TD-LTE的推广,实质上是做给政府部门的姿态而已。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预料,中国的4G之旅将绝非坦途。

更为重要的是,中国的电信运营商,无论是3G还是4G,都是国有资产,任何投资或者收益都属于全体人民。这些网络所耗费的动辄上万亿投资,与实现全民公费医疗所需要的1600亿元相比较,其资金应该投向何处,其道理已经不言自明。数年前强行推动TD-SCDMA,已经造成了人民财产的巨额损失;而这次强令推广TD-LTE,更是很可能造成更加巨大的损失。如是,摆在中国决策者面前的一个严肃问题就是,中国的4G政策该如何向所有资金的提供者——普通的民众负责?

(责任编辑:韩杰)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