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G电子中国新总裁上任:手机业务欲押注4G(2)
家电深入三、四线城市
“过去20年,LG电子在中国有过很多新产品,品牌认知度与影响力也在逐步上升,但这个现状与理想中的状况还有一定差距。我下一步要把LG电子的品牌提高为中国消费者热爱以及尊重的品牌。”慎文范说道。
据记者了解,LG品牌的影响力大多集中在一、二线城市,而三、四线城市的影响力较小。“在普通消费者心中,一直觉得LG作为洋品牌,价格一定比国内品牌贵上不少。”一位家电电商的业务负责人表示,对于相同一款产品,LG的售价比国内本土品牌高出20%。
相比海信、TCL、海尔等国内厂商相继推出了针对三、四线城市的产品,LG电子在消费者心中一直“定位高端”,购买对象往往是一、二线城市。
对此,LG电子中国区家电、移动通信事业部执行总裁宋教瑛表示,“LG电子并不会为了三四级城市而开发低价产品。”随着城镇化,城市居民的收入提高,三、四线城市居民有实力购买产品。这意味着,在家电上,LG电子是渠道下沉,但产品定位仍是中高端。
LG家电作出这样的改变是基于其市场份额被国产家电侵食的状况。来自奥维咨询的数据显示,2012年上半年,受经济形势低迷、房地产调控与货币政策总体偏紧等因素影响,中国市场的家电销售情况不佳。在形势不景气的情况下,LG的战线也进一步收缩。
在白家领域,与其他日韩系品牌一样,之前专注于一、二线城市的LG电子也不免“节节败退”的命运。中怡康的数据显示,2012年上半年,LG空调在全国的市场零售占比为0.04%;而格力、美的、海尔、志高、海信等6个国产品牌的市场零售份额加起为达到78%。
宋教瑛坦承,2012年上半年,LG电子在中国也是负增长。但是从2012年第三季度开始,LG电子响应中国的“节能补贴”的号召,销售的产品95%都是节能产品,开始恢复正常。
此外,宋教瑛认为,一些特色的产品也能够给LG的家电销售带来几抹亮色。他举例道:2012年9月23日,LG4K电视在35个卖场开卖,45天就卖了100台。目前,正计划将门店扩大到100个,从2013年1月开始,每个月预计销售150~200台。
重修渠道课
“LG电子中国区的渠道要深入三、四线城市。”慎文范明确表示,在渠道上,LG电子2013年的关键词是“渠道下沉”。
过去几年,LG的产品线主要集中在一、二线城市的中高端市场,并没有战略性的布局三、四线城市。这使得,LG电子在“家电下乡”、“以旧换新”的家电业的政策“红利”中所获不多。
宋教瑛告诉记者,在三、四线渠道建设上,LG电子将在以往注重核心卖场的基础上,还注重与当地有实力的渠道进行合作,开设专卖店。
据了解,此前,LG的家电业务主要进驻苏宁、国美卖场,而这两大家电卖场在三、四线城市发力较晚,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拖累了LG的家电业务。在手机上,LG先后与天音、爱施德等手机代理厂商合作,亦没有及时布局运营商渠道,这也让其手机在推广中受到影响。
对于电商渠道,LG电子也非常重视。2011年,LG电子中国区成立电商事业部,扭转了此前对电商渠道的“不重视”态度。2012年3月,LG电子让新七天电器代运营,在天猫开设了官方旗舰店。据新七天电器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天猫旗舰店主要以黑电为主,一个月的销售额在700万~800万,2012年双十一当天,销售额达到1000万。
“2013年,LG电子的白电(冰箱、洗衣机、空调),以及手机都会放到天猫旗舰店中。”这位新七天电器的相关负责人称,2012年,LG电子的天猫旗舰店上的尝试效果不错,增长明显,坚决了LG电子发展电商业务的决心。
除了天猫上采取代运营制,京东、1号店等其他自营B2C电商平台,LG电子都是独立运营。
“电商渠道发展很快,目前,其销售额已经占到LG中国区整体营收的4%左右。2013年,将会加强与电商的合作。”宋教瑛亦坦承,与中国本土的家电公司相比,LG电子是一个进口品牌,在渠道开拓与销售团队的组织上并不占优势,而电商是一个新兴的渠道,对大家的机会是相同的。并且,渠道建设相对简单,对厂商来说,机会均等。
(责任编辑:admin)-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