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言微评:人贵有品,品高则内涵丰
“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的民族气节,彰显出了数千年来支撑中华民族历经磨难而顽强屹立、生生不息的风骨、气节、操守与胆魄。铸魂培根的人,肩负着讲品位、重艺德,为历史存正气,为世人弘美德的引领作用。
上世纪30年代,著名京剧表演艺术家梅兰芳先生出场费已经很高,梅先生这几个字但凡一出现,就可以在报纸上连续上“热搜”,以梅先生为品牌的商品,一经出售,立刻售罄。不朽的精神,照耀民族复兴的道路,不屈的气节,赓续民族精神的谱系。在抗日战争时期,日伪政权一再要求梅先生上台演出,梅先生是非常有骨气的中国人,为了断绝给他们演出的念头,梅先生干脆蓄留起了胡须。由于几年不演戏,生活渐渐拮据,只得靠变卖家中的古物度日。有汉奸以钱财为饵,愿奉金条百根,只求上台演出,结果被梅先生严词拒绝。
名气越大,责任越大,光环越多,肩负越多。企业邀请明星开展品牌代言活动,本是一种双赢行为,利用明星、艺人的粉丝群体能够为企业带来明显的经济效益,在明星光环的加持下,品牌知名度也能进一步提升。然而,近年来,因明星广告代言“翻车”、网络主播代言违规事件频发,把一件好的市场行为,变成了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事件。
此类事件,表面上看,代言“翻车”因公司安排不妥,明星很冤;产品“暴雷”,因企业自身问题,与明星没关系。本质上,不用太劳心费神而名利双收,背后缺失的是责任与担当,缺失的是方向与使命。
被人为抬高的娱乐圈,明星在台前名利双收,在粉丝经济与资本运作的推波助澜下,有的投机取巧走捷径,让浮躁之气渗透进各个环节,有的捧与浮躁中变得傲慢又贪婪。这些错误行为,不仅容易将本人置于危险之中,更会对青少年健康成长、舆论导向产生误导。
花有花的气节,人有人的品质。作为公众人物的明星,光环的背后是责任,影响的背后是担当,财富的背后是贡献,理应更爱惜羽毛,但错把“因缘聚合”当成理所当然,那么最后也将“大梦一场”。
“路漫漫其修远兮”,人生路漫漫,防止陷入繁华喧嚣的泥淖,需“行稳”才能“致远”。
(作者系:北京广告协会明星代言规范工作委员会主任吴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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