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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能源之星发布机顶盒最终标准草案

来源:技术壁垒资源网 作者:李文秀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2-10 16:04 
核心提示:美国环保署(EPA)公布机顶盒新版(3.0和4.0版)能效规范最终标准草案,并且于12月10召开了相关方会议。 最终标准草案的主要变化为:增加了“深度睡眠状态” (DeepSleepState)的附加基本要求,包括测量的功耗小于等于开机功耗(观看直播电视)的15%或3瓦的两者较

美国环保署(EPA)公布机顶盒新版(3.04.0)能效规范最终标准草案,并且于1210召开了相关方会议。

最终标准草案的主要变化为:增加了“深度睡眠状态” (DeepSleepState)的附加基本要求,包括测量的功耗小于等于开机功耗(观看直播电视)15%3瓦的两者较大者,以及通过用户可触及按钮手动启动深度睡眠的要求;

修改家庭网络接口的定义,包含除了IEEE802.3有线以太网外的所有网络技术,为制造商提供了对于高带宽网络协议声明功率允许值的灵活性;

“有线/卫星DTA”的定义变为“有线DTA”,因为任何不直接与前端设备(head-endequipment)通信的卫星DTA将被列为瘦客户机;

4.0版基本功能和附加功能允许值进行了调整;

修改了DTA附加功能的限值,允许带有高清功能的DTA声明其高清附加值;

对于多个设备检测的合格限值由10%降至5%,以便更好地与制造商提供的数据中设备与设备在测试结果的差异相一致;

修订STB测试方法,以澄清多室配置下的瘦客户机或远程设备的测试要求。

EPA期望在201111日前完成3.04.0版能效规范的制定,并且在最终标准草案中提议3.0版要求的生效日期为201181日,4.0版要求的生效日期为201371日。 能源之星20101230日开始实施的第三方认证新措施也在本最终标准草案中体现出来。从201111日起,新产品必须在EPA认可的实验室进行测试,并且认证机构对测试报告进行审核和对产品进行认证。认证机构应进行产品性能认证和后续的验证检测,认证机构可以接受经目击或监控的制造商检测实验室(WMTL/SMTL)的试验数据。

截至2011115日,EPA已认可了22家认可机构、17家认证机构和几十家实验室。其中22家认可机构遍及全球16个国家和地区,美国有6个、日本2个、加拿大、德国、英国、挪威、瑞典、意大利、中国、韩国、印度、新加坡、斯里兰卡、中国台湾、巴西、危地马拉各一个,17家认证机构全部为美加机构(包括AHRIAHAMBVCSAIntertekULMETTUV莱茵北美公司)

此外,20101017日,EPA给数模转换器(DTAs)合作伙伴及相关利益方发出通知,决定于20101231日终止DTA的能源之星计划。已申请DTA能源之星认证者,可持续用到20101231日。2010101日后,EPA不再接收DTA能源之星申请。20101231日后,制造商应停止使用能源之星名称及标志,使用能源之星标志的宣传资料也不能再印刷。制造商可在期限之前把相关资料和包装使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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