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D频道开播催生商机 5亿台电视面临更新换代
2012年元旦,我国首个3D电视频道即将开播,这意味着目前家电市场像花瓶一样摆放的3D电视机终于派上了用场,打破“无花可插”的局面。自2010年3月3D电视机出现在卖场至今,苦于3D电视内容的缺失,3D电视机的销售一直占比很小。那么,3D电视频道的开播是否能有效拉动3D电视机的销售?
《每日经济新闻》采访发现,业内对此保持谨慎态度,海信电器(600060,收盘价11.49元)董秘江海旺称,还要看频道开播后内容是否能吸引观众。
5亿台电视面临更新换代?
借3D电影的东风,2010年3月,国内家电市场开始销售3D电视机,但当时售价太高,没有被市场认可。直到2011年5月份,大量低价3D电视机的推出,才引爆了整个市场,且国内品牌的市场份额在这个时候超过了外资品牌,占到了68%。根据奥维咨询的监测数据,2010年国内3D电视的零售量是10万台,预计2011年将达到200万台,增长19倍。
来自天相投顾的报告显示,康佳、海信、创维三大品牌占据了3D电视机市场份额的前三位。遗憾的是,3D电视节目内容的缺失,导致消费者只能用3D电视机播放电影,这也是3D电视销量增长很快,但占行业整体销量比重仍然很低的原因之一。
日前,广电总局新闻发言人表示,我国首个3D电视试验频道将在2012年元旦试播,春节正式播出。据了解,该试验频道由六家单位联合开办,节目时间长4.5小时,每晚首播,每天重播两次,每天总共播出13.5个小时。值得注意的是,该发言人还称,3D频道的开播有利于扩大内需,目前我国有5亿台电视机,而3D电视可以促进新的文化消费,带动电视机的更新换代。
3D电视频道究竟能否带动电视机的更新换代?这是电视机生产商最为关心的问题。海信电器董秘江海旺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这还要看3D频道能否吸引观众,是否有丰富的内容播出。”
技术需突破 替代条件不成熟
事实上,《每日经济新闻》采访发现,5亿台电视的更新换代是否靠3D电视来完成,业内对此大都保持着谨慎态度。片源是影响3D电视销量的原因之一,但还有更深层次的阻碍因素。
华安证券首席分析师王世新说:“3D技术不是突破性技术,且技术壁垒较低。乐观点看,3D电视机的销售会因为3D频道的推出而增加,但再怎么增,在整个收入中也只是很小的一部分。”天相投顾认为,过去的几年中,液晶电视替代了CRT电视,但3D电视能否成为下一个替代品?条件还不成熟。首先在视觉体验方面不具有明显优势,关键在于眼镜式3D技术没有突破,给用户体验带来不便。其次,3D电视是现有技术的升级,并不是技术革新。第三生产厂商也认为技术上需要突破,保持谨慎看待的态度。
其实,消费者对3D电视的接受程度还是比较高的。奥维咨询2011年调查显示,在尚未购买电视机的消费者中,有81%的人表示可能会购买3D电视,其中23%表示会在一年内购买。另外,有57%的受访者表示,当3D电视价格下降到LED电视均价的1.2倍时,愿意购买。而事实上,目前3D电视的价格比普通电视也只高出20%~30%,价格已经进入大部分消费者能够接受的范围。
国金证券研究员王晓莹认为,因为片源和观看习惯的问题,3D电视普及到一定程度会止步。另一个没有说出来的隐忧是健康问题,而消费者对3D电视对健康的影响也非常关注。
在3D电视价格趋降,电视频道推出预期等因素驱动下,江海旺称,海信3D电视的出货量占比已经从2011年初的2%迅速提升到年底的近30%。“2012年出货量占比还会继续提升,不过我认为到达50%后,差不多就是一个极限。”江海旺说。
四上市公司涉及3D电视
目前A股市场上,除了海信电器,还有深康佳A(000016,前收盘价3.11元),四川长虹(600839,收盘价2.1元),TCL集团 (000100,收盘价1.83元)等三家公司涉及3D电视机。
深康佳A在2011年半年报中称,上半年公司抓住3D电视快速渗透机遇,联合百视通发布了在线3D视频并推出以988PD为代表的五大系列三十余款新品;四川长虹与清华大学建立了先进视听技术联合实验室,并在2011年上半年就完成了世界首台拥有自主知识产权3DPDP样机;TCL集团联合3D电影进行国际推广,展示公司的3D显示技术。
海信电器董秘江海旺称,3D电视机是海信电器未来主要发展的产品之一。王晓莹认为,3D电视比普通平板成本只高几百块钱,但售价相差20%~30%,3D电视销量的提升有望巩固公司的毛利率水平。但是,3D电视的展示和实际使用有差距,未来销量占比的进一步提升潜能不如智能电视。
(责任编辑:admin)-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