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D节目推广前期暂不收费
明年1月1日“3D电视频道”即将开播,消费者家中的3D电视有了用武之地,家电商推出3D产品的积极性也被重新点燃。
在中国电子商会近日主办的“中国平板电视市场发展高层论坛”上,央视技术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梅剑平透露,国家广电总局要求央视牵头,联合北京电视台、上海电视台、天津电视台、深圳电视台、江苏电视台等共6家单位做3D频道。我国首个3D频道将于2012年1月1日正式上线试运行,2012年春节正式开播。3D信号将采用卫星覆盖、有线接收的形式,由于信号统一,无论是“快门式”还是“偏光式”3D电视,都可以通过高清机顶盒收看3D节目,前期推广试运行期间暂不收费。
中国电子商会消费电子产品调查办公室近日发布报告称,3D电视价格总体下降,已经接近或达到普通消费者能够接受的范围,但由于受内容资源、信号等限制,3D电视在2011年并未实现突破增长,3D电视频道的开播,将提速3D电视的普及推广。
(责任编辑:admin)-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