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第十五届与法同行新媒体普法大赛总决赛在榆林市圆满落幕
本文原标题:《陕西省第十五届“与法同行”新媒体普法大赛总决赛在榆林市圆满落幕》
2024年9月2日9:09,融合网&呼麦网&耀旅网&都融网小编在陕西省司法厅官网“首页>要闻>工作动态”栏目看到一则标题为《陕西省第十五届“与法同行”新媒体普法大赛总决赛在榆林市圆满落幕》的消息,以下为该消息全文——
8月28日,由中共陕西省委依法治省办、陕西省司法厅主办,榆林市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承办的陕西省第十五届“与法同行”新媒体普法大赛总决赛在榆林市举行。
本次新媒体普法大赛以“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为主题,共有十二支队伍进入总决赛,分为“与法同行”排位赛、“百秒竞速”冲刺赛、“送法入心”挑战赛、“一‘法’千钧”终极赛四个环节。比赛现场竞争激烈、高潮迭起,参赛队员们凭借丰富的法律知识储备、扎实的理论素养以及默契的团队配合,比脑力、拼速度,沉稳应战,对答如流,充分展示出参赛选手比学赶超、昂扬向上的精神面貌。最终,商洛市代表队摘得桂冠,宝鸡市代表队、西咸新区代表队分别获得亚军与季军。西安市、宝鸡市、渭南市、榆林市荣获优秀组织奖。
同时竞赛还设置了现场观众在线有奖互动环节,轻松愉悦的游戏形式与严肃紧张的比赛氛围相得益彰,让现场观众融入到学习法律知识、体悟法治文化、感受法治精神的氛围当中。
在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和“八五”普法工作进程中,陕西省不断创新形式、拓展渠道、丰富载体,以互联网思维深耕“智慧”普法。陕西省第十五届“与法同行”新媒体普法大赛开展以来,全省各地相关单位踊跃报名、积极参加,充分激发全省普法新活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未来,陕西省将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积极营造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为谱写陕西新篇、争做西部示范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省委依法治省办组成人员、省司法厅副厅长师建平,榆林市委常委、统战部长王华胜,省司法厅、各市、区司法局、榆林市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及部分企业代表、学生代表共300余人参加了活动。
来源:陕西省法治宣传中心
(责任编辑:方向)-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