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专家组赴盐田区开展全国街道服务管理创新实验区结项验收
本文原标题:《国家民政部专家组赴盐田区开展全国街道服务管理创新实验区结项验收》
2021年9月3日16:02,融合网&呼麦网小编在广东省深圳市民政局官网“首页>政务公开>工作动态”栏目看到一则标题为《国家民政部专家组赴盐田区开展全国街道服务管理创新实验区结项验收》的消息,以下为该消息全文——
9月2日至3日,国家民政部专家组组长、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教授、民政部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专家委员会顾问委员唐忠新等一行来盐田区开展“全国街道服务管理创新实验区”结项验收工作。深圳市盐田区副区长莫熙玲,广东省民政厅基层政权处四级调研员袁能平,深圳市民政局副局长陈文清,盐田区民政局局长陈颖,以及区委编办、区民政局、区财政局、盐田街道、沙头角街道、海山街道、梅沙街道、中英街管理局相关负责同志陪同。
专家组一行赴盐田街道开展实践案例的现场交流,组织了实验区创建成果评价和居民群众满意度座谈会,实地走访了习学书院、盐田区综合慈善超市众益家园等,并召开了专题会议,听取盐田区创建全国街道服务管理创新实验区工作汇报。
2019年1月,盐田区作为广东省唯一参与开展国家民政部“全国街道服务管理创新实验”的行政区,主要负责“社会组织承接街道服务职能创新”项目。自实验区创建以来,盐田区全面聚焦社会组织承接街道服务职能主攻方向,坚持制度创新与实践创新并重,着力实现专家智库力量和基层群众实践有机融合,努力探索社会组织承接街道服务职能的新路径、新方式。经过两年的不懈努力,印发出台了《关于支持和规范社会组织承接街道服务职能的实施意见》1+3文件以及N个配套文件,建成了盐田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和社会组织承接街道服务职能线上线下管理平台,培育了一批社会组织承接街道服务职能的典型案例,加快形成街道党工委领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科技支撑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2021年,盐田区四个街道重点在社会矛盾化解、居家养老、社区服务、卫生健康、生态环保等领域向57家社会组织购买服务项目116个,充分发挥了社会组织在创新社会治理,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截至目前,盐田区230家社会组织已经成立67个党支部,实现了有党员社会组织的党建“全覆盖”,全年累计开展“党建+社工服务”项目35个,覆盖老年人、残疾人、青少年、妇女、家庭等诸多群体,服务群众23600多人次。
盐田区副区长莫熙玲在会上表示,改革创新是街道服务管理创新最有效的原动力,协同参与共建共享是街道服务管理创新最有力的路径,社会组织承接街道服务管理改变了原有服务供给方式,让街道服务更加多元化、精准化,同样也催生了街道自身服务管理优化升级。街道服务管理创新是一项永恒的课题,盐田区将按照打造共建共治共享共同富裕的民生幸福标杆引领区战略定位,继续聚焦街道服务管理创新,深化街道服务管理效能,不断满足居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努力探索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基层治理经验,为全国街道服务管理创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新时代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盐田样本。
专家组充分肯定盐田区的创建工作。专家组认为,盐田区系统化推进“全国街道服务管理创新实验区”创建工作,成效明显,培育社会组织举措多元,承接行为规范,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解决基层社会治理难点问题。专家组希望盐田区下一步要梳理总结“全国街道服务管理创新实验区”创建工作的创新成果和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难点问题的案例经验,为全国街道服务管理创新提供可借鉴、可推广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发挥党员示范引领作用,推动社会组织自身良性发展,巩固党的基层组织基础。
(图/文 盐田区民政局)
信息来源:深圳市民政局
(责任编辑:方向)-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