蹭群、养群、群冠名,微信群买卖一本万利?(4)
“即便不是冠名合作,有些品牌通过群发布活动,参与度也能够大大提高。”得益于群的粘性与强关系,群员对于群里所发布信息,均有较高的信任度,参与热情自然高涨,品牌也能得到良好的宣传反馈,“所以这样的推广方式,很受品牌与公关青睐。”
因为市场需求大,阿臣甚至开辟了拉群、群广告、群冠名等业务的代理渠道,通过在全国各地广铺网络,为自己争取更多的业务量,省去大量与客户沟通接洽的时间和精力。然而,这样虽然省事,但却在一定程度上,为他带来了新的烦恼。
“很多渠道代理商不懂得筛选,对方给钱就让我拉进群或者冠名。结果却发现都是微商。”阿臣告诉懂懂笔记,微商最无耻的一点并不是轰炸性的洗脑广告,而是进群之后不说话,过了一段时间之后改名换头像,有时候整个微商团队都分批进入了,他都浑然不知,“改头换面”之后更是难以分辨。
等一段时间之后,微商就会在群里“轰炸”广告,而且发完踢了一个,还有很多,任何规矩和限制,他们都不以为然,“最后所有群员落荒而逃,纷纷退群,实在受不了。”
据他透露,更有些产生过矛盾的前代理商或同行,恶意推介微商付费进群,从而在最后“毁群”。再有价值,行业再精准的微信群,只要加了若干个微商代理,那么其就会像几颗“定时炸弹”似的,在特定的时间集中“爆炸”,群也就毁了。即便不完全毁,也成了人人屏蔽的“死群”。
“之所以不能优惠,就是因为现在养一个群风险大,投入的精力也多,并非零成本。”阿臣无奈的说,做这一行尽管月入十万并非难事,但却是一项非常繁琐,需要不断筛选精准用户、客户的工作,完全是凭能力在赚钱。“因此,我很讨厌那些硬要讨价还价的客户,有的还老说我们的群没啥成本,是一本万利的生意。”
尽管颇多无奈和烦恼,但在“群=钱”的公式之下,阿臣和更多的阿臣仍然乐于其中。
结束语
群,作为人与人之间通过互联网交流的载体,为大量同爱好、同兴趣的人们提供了沟通的便利。但与此同时,群所具有的群体精准、话题垂直等特点,也让耍“小滑头”的商人们有机可乘,通过有偿拉群、冠名、管理权转让等方式,获利相当可观。
然而这样的行为却给群员、话题主体造成了大量的不便,甚至损害了其利益。最可怕的是,这样的行为没有相应的规则和法规能够加以约束。虽然“阿臣们”在一定程度上,活跃了用户的互联网生活,但同时也是社群广告泛滥的始作俑者。
或许,只要有利可图,如此混乱的社群营销行为就不会停止。
作者简介:懂懂笔记,多位IT/财经类媒体老中青记者,每天为“懂事长”们送上ICT行业最新最有趣的报道,一起看懂这个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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