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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欧投3亿元,王思聪看衰,共享充电宝对谁冲击最大(2)

来源:李俊慧 作者:李俊慧 责任编辑:方向 发表时间:2017-05-10 11:27 
核心提示:反观共享充电宝,不论是街电,还是来电,租还都需要到固定场所,更重要的是,充电宝瞄准的用户,只要到家或到办公场所,其充电需求就不再需要充电宝来满足。 因此,共享充电宝想要复制共享单车的押金模式有很大的难

反观共享充电宝,不论是街电,还是来电,租还都需要到固定场所,更重要的是,充电宝瞄准的用户,只要到家或到办公场所,其充电需求就不再需要充电宝来满足。

因此,共享充电宝想要复制共享单车的押金模式有很大的难度,一方面,很难打破“一个租赁物对应一份押金”的模式,另一方面,押金占有时间也很难延长。

相信这也是王思聪说“共享充电宝要是能成我吃翔”的关键所在。

简单说,如果街电或来电,不能进驻办公楼(工作场所)或小区(生活场所),那么,就很难形成便捷的租还机制,进而只能解决部分用户的“应急之需”,而不能成为用户的必备之需。

而租赁物的周转率过低且充电宝不能做到随处可借可还,那么,长期使用的用户黏性就很难形成,想要通过押金牟利的概率就非常小。

共享充电宝的商业模式:硬件销售、广告收益、连锁加盟或更靠谱

在陈欧控股的街电与来电等名曰“共享充电宝”实为“互联网+充电宝租赁”中,两家的差别除去日租金封顶费用不同外,还有包括:1)街电自带充电线,来电需自购充电线;2)来电用户芝麻积分600以上可免押金;3)来电柜机含有大屏幕。

简单说,来电的收入来源,除去租金外,还有电源线销售的收入。

但是,如果共享充电宝只是一个自动售卖机,本身也没有太多的想象空间。

因此,如果不能复制共享单车的押金模式,共享充电宝就需要开启新的商业模式或变现方式,包括:1)整机销售,将充电柜机销售给商家,赚取硬件收益,2)广告收益,挖掘柜机可能的广告收益,3)联营模式,与商家达成利润分成模式,免费入驻共同分成。

而在广告收益方面,由于来电的充电柜机含有大屏幕,既可以播放自身产品介绍视频,也可以播放其他广告视频。这意味着来电的柜机布局越多,其可能具有的分众广告传播价值越大。

简单说,不论是街电,还是来电,在无法解决用户借还便捷的前提下,仅靠充电宝租赁或搭售电源线,很难成为一门长期赚钱的生意。(责任编辑: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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