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工信 > 移动互联网 >

1500亿市场“滚雪球” 移动支付跑马圈地(4)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3-08-06 10:48 
核心提示:大局初定:从混战到合作 中国移动与银联的此番合作,是经历长期对立后的握手言和。曾几何时,双方还为移动支付各执一个标准,争斗不休。 2012年6月,双方在上海签署《关于移动支付业务合作框架协议》,就NFC-SWP技

大局初定:从混战到合作

中国移动与银联的此番合作,是经历长期对立后的握手言和。曾几何时,双方还为移动支付各执一个标准,争斗不休。

2012年6月,双方在上海签署《关于移动支付业务合作框架协议》,就NFC-SWP技术标准统一采用银联标准达成一致意见,结束了中国移动支付长达3年的标准之争。

此前,中国银联推出了国际市场上通用的13.56MHz移动支付标准,中国移动则自主研发了2.4GHz技术标准。银联、运营商都希望通过标准确立自己对移动支付行业的主导权。然而,由于涉及到金融和通讯两个庞大的产业链行业,包括移动运营商、支付服务商、应用提供商、设备提供商、系统集成商、厂家和终端用户等庞大产业链,以及央行和工信部两大监管部门,多方利益博弈激烈。最终,银联的13.56MHz标准因与国际标准接轨,与现存的金融基础设施兼容,略占上风。

这种较量只是移动支付市场乱局的冰山一角。

张萌表示,当前移动支付市场主要有三股力量,一是三大运营商,它们有庞大的电信用户和营运网点,对手机及SIM卡主导力量非常强,优势是近场支付;二是以银联为代表的金融机构,优势在结算;三是第三方支付厂商,支付牌照发放后,其合法地位被确立,它们在互联网运营上经验丰富,积累了较大的用户基础。“三股力量都在积极的进行用户和市场培育,抢占地盘。”

银行、银联,运营商,第三方支付厂商,加上产业链中的硬件生产商,都有着各自的考量和利益点。最大的争议来自银联对第三方支付的“ 杀”。

2012年12月,银联印发《关于规范与非金融支付机构银联卡业务合作的函》(银联业管委【2012】17号文件,下称17号文),号召成员银行对第三方支付企业的开放接口进行清理整治,并将银联卡业务上收至总行以实现银行卡“接口”服务的集中审批、统一接入和统一定价,最终推动非金机构统一接入银联网络。

“银联因当初在互联网支付领域的缺位,形成了支付宝以及其他第三方大行其道的局面,银联此举是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继续出现在移动支付领域,以形成统一接口的垄断局面。”一位不愿具名的第三方支付人士称。

事实上,上述各方都有自己业务短板,任何一方都不能垄断移动支付市场;而现阶段,移动支付市场仍处于跑马圈地阶段,各方竞争远未到短兵相接的地步。摒弃争端,相互联合开创业务模式才是出路。

“移动支付涉及的产业链很长,包括手机支付运营商、电信运营商、银联支付厂商、终端厂商以及各种做硬件、软件的这种配套服务商等,需要各个产业链环节的营销和配合才能够实现这个产业的快速发展。”张萌表示,“可喜的是大家都已经意识到合作的必要性,而且也出现了不同形式的合作,比如终端和金融机构的合作、银行与运营商的合作、移动支付标准的统一。”

目前,中国银联联合银行、运营商及手机制造商成立“移动支付产业联盟”,首批成员包括工行、农行、建行等18家全国及区域性商业银行,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两家电信运营商,以及多家手机制造商。(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