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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通信转售试点在即:准虚拟运营商挖掘蓝海

来源:Wind资讯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3-01-28 11:18 
核心提示:据了解,根据征求意见稿的内容,试点时间初定为2年,而“拥有移动网络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在试点期间至少与2家以上转售企业签署合作协议”。从试点方案可以看出来未来2年内至少会有6家移动虚拟运营商出现,并且均为中资民营企业。

朗玛信息、天音控股等公司已公开表示准备争夺试点资格;分析人士认为,转售商前期投入成本高且利润空间有限

移动通信服务,不用仅仅向三大运营商购买服务,还可以向民营企业购买——工信部1月8日公布《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方案》征求意见稿让这一可能逐渐走向现实。

该征求意见稿表示,探索放权符合条件的中资民营企业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以“鼓励支持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进入电信业”。

而对于这一方案,已有多家公司表现出了浓厚的兴趣。除了国美电器(00493.HK)、苏宁电器(002024.SZ)之外,朗玛信息(300288.SZ)、天音控股(000829.SZ)等公司公开表示准备争夺试点资格。而经过前期的快速上涨之后,上述公司股价已经在近日开始出现了回调。

“由于移动转售业务前期需要大量的投入,短期内对公司基本面不会带来变化,所以还是停留在概念炒作的阶段。”国金证券财富管理中心分析师张杨日前接受第一财经日报《财商》记者采访时表示。

移动虚拟运营商将登场

近日,工信部公布了《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方案》的征求意见稿,探索放权符合条件的中资民营企业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

所谓的移动通信转售业务是指从拥有移动网络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处购买移动通信服务,重新包装成自有品牌并销售给最终用户的移动通信服务。

通俗来说,就是以后移动通信业务的消费者可以不需要跟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等通信运营商打交道,而是由民营资本从这些通信运营商购买相关通信服务后,再面向广大的移动通信业务的消费者。

其实,虚拟运营商在国际上早就已经有先例,虚拟运营商在欧洲、美国、日本均属于合法经营,领取专门牌照,在国际上较为有名的虚拟运营商为英国维京。

据了解,根据征求意见稿的内容,试点时间初定为2年,而“拥有移动网络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在试点期间至少与2家以上转售企业签署合作协议”。从试点方案可以看出来未来2年内至少会有6家移动虚拟运营商出现,并且均为中资民营企业。

“随着移动通信业务转售口子的打开,行业生态圈内大量企业期望借助自身已有核心业务的优势,获得转售资质进行商业模式的调整和创新。” 正略钧策管理咨询合伙人李骞表示。

他认为,例如华为、中兴等,可以借助其在移动通信行业业务运营系统、计费系统等方面的优势,将其现有终端硬件和软件的盈利能力转化为语音和增值服务的盈利;苏宁等,可以凭借其终端用户的优势,建立其主营销售业务与移动通信的捆绑模式,产生新的盈利点;迪信通、天音控股等,可以实现渠道话语权与移动通信业务的充分结合,出现新的商业模式。(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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