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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安全威胁不断演化升级 专家呼吁加强立法(2)

来源:飞象网 作者:章芳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2-12-25 12:00 
核心提示:个人网络安全意识薄弱 在现代社会,接入互联网对于很多来说就像喝水、吃饭一样平常。从邮箱、QQ、在线空间、微信到微博、网上银行,处处都需要填写账号密码,图省事的人往往一个用户名、密码用到底,可是这种做法风

个人网络安全意识薄弱

在现代社会,接入互联网对于很多来说就像喝水、吃饭一样平常。从邮箱、QQ、在线空间、微信到微博、网上银行,处处都需要填写账号密码,图省事的人往往一个用户名、密码用到底,可是这种做法风险极大。对于有心人来说,只需突破一个设防不安全的环节,就能破解某个人从邮箱到网银的全部关口。

除此以外,人们经常使用的网络应用也可能泄露个人隐私。中国科学院信息工程研究所信息安全国家重点实验室副主任林东岱说,现在网络上有各种电子地图供人使用,比如谷歌地图,用户在使用的时候可能会输入自己所在的位置,这其实就已经把自己的一些隐私信息传递到了网上,不法分子完全可以利用这些信息做很多事。

“单独的信息可能不是隐私,但是一些信息联系起来,就容易泄露问题。”林东岱说,“比如个人喜欢买什么东西,这不是问题,但是如果一个人经常购买某种药物,一旦串联起来,就有可能泄露个人的健康状况。”林东岱还指出,现在很多人在使用智能手机,手机上安全的软件在使用时,会提示用户可以关闭该软件,但有些软件在关闭后还会有一些进程在运行。另外,很多人喜欢把通讯录、照片甚至银行账号存储在手机上,这也是很危险的。

中国青年网、中国青少年网络协会联合中国传媒大学共同完成的《网民安全上网调研报告(2012)》显示,网民对各类安全上网问题的防范意识总体较弱,青少年网民和低学历网民面对各类安全上网问题时属于弱势群体,56.7%的网民希望进一步提高安全上网意识。因此,针对社会普通消费者开展网络信息安全教育,也应列为加强信息安全的一个重要举措。

网络安全立法先行

面对日益猖獗的网络安全问题,专家给出的对策是加强监管,并加快专门的立法进程。

我国在2000年就通过了《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不过现在已经跟不上复杂多变的实际环境。2012年12月24日召开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审议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草案。

针对互联网立法,中国并非特例,国外在网络监管立法方面也做了很多努力。比如,英国有《数据保护权法》、《隐私及电子通信条例》、《防止滥用电脑法》等多个专业法规;美国也有多大130多部互联网法规。

“保护用户信息安全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多部门合作,立法、行政、技术、自律等多措并举。”熊四皓说。不但国家要加强立法,身处其间的其他各方也应加强自我防护,如互联网企业应在技术上做好安全防护,公民个人也应加强网络安全意识,注意防范。只有这样,从国家到个人的信息安全状况,才能从根本上有所改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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