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工信 > 移动互联网 >

福布斯:新的电视应用将是社交性的(2)

来源:腾讯科技 作者:童云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2-08-12 10:25 
核心提示:最初用户的有限性意味着,这些新应用的有用性将会受到重大的限制。因此,如果大型公司能带来具有吸引力的用户体验,那么就可取得庞大的优势。在这种环境下不太经常被提及的一家潜在的从业者是Twitter。此前曾有传言

最初用户的有限性意味着,这些新应用的有用性将会受到重大的限制。因此,如果大型公司能带来具有吸引力的用户体验,那么就可取得庞大的优势。在这种环境下不太经常被提及的一家潜在的从业者是Twitter。此前曾有传言称,苹果将收购这个社交网络的一部分股份(但这种传言已经消散);虽然这种传言并未提及任何有关苹果电视的问题,但我认为有此可能。

专门涉及新兴社交电视领域的博客Lost Remote的纳丹·艾代尔斯伯格(Natan Edelsburg)曾采访过Sidecastr的斯蒂芬·布兰德(Steven Brand),后者指出:“我们特别希望能被Twitter社区视为理想的Twitter第二屏幕应用,为收看电视这一用途而特别制作。”而艾代尔斯伯格在他发表的文章中睿智地指出:“Twitter本身很可能就是理想的Twitter第二屏幕应用。”尤其是,现在Twitter正在限制其API(应用程序接口),因此将有能力轻松地做到第三方开发者难以做到的事情。举例来说,Twitter可以不仅通过你所关注的人来向你展示内容推荐,同时还能通过他们所关注的人来做到这一点。通过这种方式,Twitter可以建立一个同中心扩散的网络,从而扩展数据组的规模。

Facebook也能做到类似的事情,但我认为从Facebook的例子来看会产生一个问题,那就是你的“好友”与被我称之为你的“内容好友”之间的差别。你可能很很喜欢高中时代的朋友,但你不一定在意他们正在看些什么。另一方面,如果著名科幻小说家威廉·吉布森(William Gibson)在看电视,那么我可能对他选择看什么节目很感兴趣。

电视的“社交性”不仅仅与你的“好友”有关,同时也与兴趣和亲和力的社区有关。有很多方法可以获得那种联系;而对社交电视应用来说,探索所有方法来向观众交付相关推荐可能会是第一位的工作。一旦电视——通过苹果电视、谷歌电视、Roku、Boxee,诸如此类——完全采用了应用模式,那么这一领域中的战斗就将变得十分激烈。就好比说谷歌搜索吧,无论它是在用户电视屏幕的第一页还是前三页中,都将是他们将会关注得最多的东西。在那些频道图标中,有些将会是提供用户非常感兴趣的特定内容的频道,比如说是ESPN、Bravo或福克斯新闻等。但是,各种方式的内容策展方案——数据驱动的、大众来源的或是专家指导的——都将试图争夺关注的注意力。对于具备创新能力的创业公司来说,如果这些公司能获取大型公司的数据组,那么就将在这个领域中占据重要的地位;但个人(或是小团体的)策展人——比如说是我们博客主——也将基于他们能给观众带来的东西而开发后续的内容。

就进入这个领域而言,现在确实是一个激动人心的时刻。不过通过哪种方法,也无论是苹果还是谷歌,Netflix还是时代华纳,这些应用都将扩散开来,成为一种重要的渠道,能让关注决定看些什么和在收看电视的同时做些什么其他的事情。没错,这些应用将会是社交性的,但这个词汇将会具备一种更加广泛的定义,而那种定义是我们现在所无法理解的。内容本身就是一个社交网络。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