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网应该与时俱进 跟上中国新能源发展的脚步
国内光伏并网受限,产品80%只能出口
近几年中国光伏产业快速崛起,通过规模、技术和产业链发展,极大地促进了光伏能源成本下降。预计2012年,中国太阳能电池产能将超过40GW,产量将超过24GW,同比增长50%以上,仍将占据全球光伏市场的半壁江山。悲哀的是,由于国内并网受限,国内市场增长迟缓。生产厂不得不舍近求远,产品的80%都出口到海外市场,国内用户无法享受到光伏产业增长的益处。国内光伏市场的瓶颈不是成本和技术,而是并网难。
国内光伏市场被电网所遏制
无论是光伏、还是风电,任何新能源项目最终的投资收益途径是依靠发电。发电使用有两种途径:1.自发自用2.出售给电网,就是并网上传。目前,对于分布式屋顶光伏电站,电网要求必须自发自用,不许上传。只有对于经过特许权招标的集中式地面光伏电站,才可发电上传,真正售电。这部分电站每年额度是很小的。并网的受限极大地限制了光伏市场的发展:
1.对于分布式屋顶光伏电站,由于只能自发自用,电站的建设容量必须受业主本身最大耗电量的限制,否则过多的发电只能浪费。这会造成业主的屋顶资源无法充分利用。
2. 如果想存储过多的光伏发电,一种方案是增加储能单元。可是目前蓄电池成本昂贵,维护成本高,一般的业主是承担不起的。多余的电上传本来是最经济的消纳渠道,现在被电网封死了。
3. 并网的难度遏制了民间资本对光伏电站投资的积极性。屋顶光伏电站实际上一个稳定的投资回报产品。它会给业主源源不断地发电创造价值,风险比证券产品低,维护起来很简单,比经营一家餐馆、公司等实业容易得多。本来应该有很大的市场潜力。
电网是否应该与时俱进跟上新能源发展的脚步呢?
一谈到光伏并网,电网的官员还有所谓的电力专家学者,就总会煞有介事地拿电网安全来当盾牌。什么逆流、不可控电源节点、可靠性和电能质量等等,先不说技术上的问题,大家看看:印度都在鼓励光伏并网,为什么我们就不能?咱电网缺钱还是缺人?电网技术如此落后谁应该负责?
电网发育迟缓全国人民就必须一起蹲班吗?电网是否应该与时俱进跟上新能源发展的脚步呢?《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三条:“电力事业应当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适当超前发展”,承认落后就是承认渎职。电网如果真的不是确保并网的安全,那就剥离电网的配电、售电功能,回归它输电的本质。配售端放开竞争,让能干的人去作好了。
现阶段分布式光伏发电对电网根本不存在技术性并网阻碍
实际上,按照十二五规划,到2020年光伏装机总量达到60GW,光伏发电量只占整个发电量1.3%都不到,这其中还只有30%是分布式发电。而目前光伏总装机约3.6GW,分布式才0.2GW,发电占比<0.03%,影响几乎可以忽略。 参考国外,在政策推动下,分布式发电装机占比相当高,德国达到20%,日本和印度分别达到14%和18%,美国占7.8%,电网并没有经过大规模改造。总之,现阶段分布式光伏发电对电网根本不存在技术性并网阻碍。
电网排斥新能源的根源在于垄断体制
并网难的官方解释是由于电网安全问题,实质上是利益分配问题。并网侵犯了电网的垄断利益,新能源自发自用一度电直接导致电网减少一度电的价差收入。所以电网对于可再生能源并网的积极性不高,甚至阻碍可再生能源并网。而利益问题的根源又在于体制,在目前的电力体制下,电网是电力市场上唯一的买方(针对发电厂)和卖方(针对用户)。垂直一体化垄断了输电、配电、售电的电网体制正是症结所在。分布式光伏侵犯了电网对于售电的垄断,给了用户更多的自主用电选择权;侵犯了电网对于配电的垄断,需要将光伏发电接入配电网。所谓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
电力产业自然垄断属性的由来
电力系统是由发电厂、输电网、配电网和电力用户组成的整体,是将一次能源转换成电能并输送和分配到用户的一个统一系统。发电厂将一次能源转换成电能,经过电网将电能输送和分配到电力用户的用电设备,从而完成电能从生产到使用的整个过程。
电力产业的产销与其他产业相比显著不同,其产品一般不能大规模储存,(储能还不成熟),电力生产过程是连续的,发电、输电、变电、配电和用电是在同一瞬间完成的,因此发电、供电、用电之间,必须随时保持平衡。
电力关系到国计民生,是重要的基础性产业,是世界公认的公用事业,其规模经济效益显著,具有强烈的自然垄断特性。自有电力以来,世界各国长期对电力企业实行公共管制,普遍采用垄断经营和国有产权形式进行运营。(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