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邮速递拟募百亿夯实主业:设立两年破格IPO
2012年05月02日,5月4日,“快递航母”中邮速递将直面发审委审核。据披露,中邮速递本次拟发行不超过40亿股募资近百亿元,创下今年IPO融资数额之最。值得一提的是,中邮速递设立时间并未满3年,其“破格”IPO系国务院特批。
中邮速递是我国同行业中经营历史最长,是网络覆盖范围最广、业务品种最丰富的快递物流综合服务提供商之一。公司本次拟在上交所发行不超过40亿股,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120亿股,募集资金99.78亿元投向速递物流邮件处理中心、购置飞机、购置运输车辆、购置航材等30个项目。本次发行前,邮政集团直接和间接累计持有公司100%股权;本次发行后,邮政集团及下属邮政公司将向全国社保基金划转约4亿股,持股比例稀释至63.33%以上。
较为罕见的是,中邮速递设立于2010年6月,运营时间尚不足3年。按照IPO管理办法,发行人自股份公司成立后,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但经国务院批准的除外。中邮速递便属于国务院批准的特例。
具有邮政“血脉”的中邮速递,是当之无愧的国内快递业龙头。2011年,公司可比口径国内速递业务收入占全国规模以上快递企业国内快递业务总收入的29.46%,排名第一;国际速递业务占全国规模以上快递企业国际快递业务总收入的27.48%,国际特快专递业务量在全球邮政企业中排名第一;此外,公司的合同物流、快货业务等业务均处于第一阵营。
通过自营及邮政集团代理,中邮速递目前在全国合计拥有营业网点45418个,业务范围遍及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所有市县乡(镇),通达包括港澳台地区在内的全球200多个国家和地区。公司拥有国内机队规模最大的货运航空公司——中国邮政航空。此外,作为邮政控股企业,中邮速递享受《邮政法》规定的邮政企业的权利,及在重要城市的集散中心拥有海关进驻等便利条件。
据披露,2009年、2010年和2011年,中邮速递营收分别为196.4亿元、225.11亿元、258.85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2.37亿元、5亿元、9.02亿元。上述营收规模在国内遥遥领先,不过,国际同行UPS、FedEx、TNT2011年的营收分别高达531亿美元、413亿美元和94亿美元,相比还有不小差距。
另需关注的是,中邮速递主要的成本项目为运输费用和人工成本;报告期内,两项成本合计占营收成本的54.6%、57.6%和61.83%,呈现逐步上升趋势。公司表示,全社会劳动力成本上涨和运费的持续上升给公司成本控制带来较大压力。
(责任编辑:admin)-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