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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Q大战:IM边界在哪里?

来源:经济观察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2-04-24 13:14 
核心提示:“被告采取技术手段,阻止安装有360浏览器的用户访问QQ空间。在此期间有大量用户删除了原告相关软件。被告没有任何正当理由,阻止其用户与其竞争者进行交易。”360以自己的遭遇为证据来证明QQ拥有市场支配地位,并且滥用了这一地位。

4月18日,奇虎360起诉腾讯QQ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一案在广东省高院一审开庭。

法庭内外,双方争辩依然口水不断。

360称,“我公司希望通过此次‘中国互联网反垄断第一案’,能够制止腾讯公司越演越烈的滥用市场垄断地位的行为,推动整个互联网行业产业的健康发展。”

QQ回应,“360起诉腾讯并没有坚实的基础,更多是通过诉讼战树立自己‘挑战强权’的形象。”

界定IM市场成了本案焦点。360认为这个市场只限于中国的类似QQ几款的综合性IM软件。而QQ认为这个市场的边界是宽广的,它包括全球都纳进来了。

IM市场的边界

奇虎请求法院判令腾讯停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侵权行为;判令腾讯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1.5亿元;判令QQ道歉并承担原告100万元的调查费、公证费、律师费等共计100万元。

此前,在13日,腾讯宣布起诉“360扣扣保镖”已为广东省高院正式立案,要求360赔偿经济损失1.25亿元人民币。双方互索赔偿都过亿。

360诉称,艾瑞咨询提供的行业报告显示,QQ市场份额达76.2%。CNNIC(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出具的《2009年中国即时通信用户调研报告》显示,QQ渗透率高达97%。

而《反垄断法》规定,所谓市场支配地位,是指经营者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或者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能力的市场地位。《反垄断法》第还规定,一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1/2,即可推定其具有市场支配地位。上述数据表明了QQ的市场支配地位。

“被告采取技术手段,阻止安装有360浏览器的用户访问QQ空间。在此期间有大量用户删除了原告相关软件。被告没有任何正当理由,阻止其用户与其竞争者进行交易。”360以自己的遭遇为证据来证明QQ拥有市场支配地位,并且滥用了这一地位。

QQ是否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如果有,它在哪个市场拥有这一地位?这成了该案的基础问题。

360称,QQ垄断的是兼具即时互通文字、声音、视频功能的IM市场。这个市场限于中国大陆。“中国大陆的IM软件及服务有较强独立性。IM软件及服务在用户使用语言、用户使用偏好、网络设施以及互联网法律法规限制等方面与域外市场显著不同,使得该市场区域与域外市场泾渭分明与隔绝。”

QQ则定义了完全不一样的IM市场,想以此颠覆360起诉的基础。QQ将IM市场大幅度扩展,使之包含了飞信、阿里旺旺、YY语音,以及邮箱、新浪微博、人人网、开心网上的即时聊天应用,等等。QQ还认为,IM市场也不应有地域限制,应该包括MSN、Skype。在全球市场上,QQ就没有市场的支配地位了。

QQ接着反驳称,自己也没有能力阻止竞争对手。仅去年,中国IM市场就有360的“口信”、盛大“Youni”、苹果“iMessage”、联通“沃友”、中国移动“飞聊”、网易“即时通”等10多款新IM产品进入市场,市场上原来就已经有了飞信、阿里旺旺、百度Hi和YY语音等用户上亿的IM产品。

庭审的第一天,原被告绝大多数都在纠缠IM市场的边界在哪。(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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