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工信 > 移动互联网 >

纽约时报:微软收购或改变Skype网络中立策略

来源:新浪科技 作者:鼎宏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6-06 16:29 
核心提示:导语:美国《纽约时报》网络版今天撰文称,虽然Skype一直以来都是网络中立原则的支持者,但被微软收购后,该公司在这一问题上的立场却有可能存在变数。 以下为文章全文: 网络中立 如果微软斥资85亿美元收购Skype的计划被批准,网络中立原则的支持者就将失去

导语:美国《纽约时报》网络版今天撰文称,虽然Skype一直以来都是“网络中立”原则的支持者,但被微软收购后,该公司在这一问题上的立场却有可能存在变数。

以下为文章全文:

网络中立

如果微软斥资85亿美元收购Skype的计划被批准,“网络中立”原则的支持者就将失去一名旗手。所谓“网络中立”,指的是对互联网流量同等对待,而不会考虑内容类别。

在欧洲,Skype已经成了移动互联网开放性的主要测试剂。目前的结果普遍比较负面。多数欧洲移动运营商都封杀了Skype,或者会对想要通过手机使用这款免费服务的用户收费。这与“网络中立”原则背道而驰。

Skype高管曾经在布鲁塞尔对欧盟监管者进行过为期一年多的投诉,指控运营商的这种政策是一种经济歧视。监管者也赞同这种观点。今年4月,也就是微软宣布收购Skype前的一个月,欧盟电信专员尼莉·克洛斯(Neelie Kroes)要求欧洲运营商在年底前商停止对Skype的封杀或收费,否则就会面临数额未明的制裁。

但假设Skype被微软收购,其利益就可能让位于微软更为宏伟的目标。该交易还要获得而美国和欧盟监管者的批准。

与Skype不同,微软将运营商视为使用其移动操作系统、互联网电视和Lync统一通讯服务器的用户。随着诺基亚的加入,Windows Phone 7操作系统很快就将获得更广泛的支持。

自从该交易5月10日宣布以来,微软和Skype高管一直都对Skype在微软业务中扮演的角色讳莫如深。双方位于欧洲的高管都拒绝透露Skype今后扮演的角色。

业界分歧

互联网电话行业的专家对微软的计划也无法形成共识。有的认为,微软将增加Skype在布鲁塞尔的游说力度,建立一个强大的同盟,要求欧洲运营商向收费更低的竞争对手开放网络。

德国运营商PrimaCom CEO迈克尔·多恩(Michael Dorn)表示,微软将就移动网络接入问题对布鲁塞尔施压,因为电话系统对互联网的依赖越来越大,而借助Skype,微软将有机会从有利位置进入这一不断增长的领域。

“移动运营商的最大问题是商业模式,”多恩说,“该行业正在转向以数据为基础的呼叫系统,而抛弃移动运营商的旧系统,后者仍在以通话时间和短信数量为基础进行收费。”

十年前代表多家公司起诉微软的律师托玛斯·维杰(Thomas Vinje)也认同这种观点,他预计,微软将就Skype的需求向运营商施压,因为这符合微软的经济利益。

但其他专家则认为,微软可能会退缩:要么放弃在布鲁塞尔的关键言论阵地,要么与运营商达成收入分享协议。

美国私人银行Rutberg分析师拉杰夫·查德(Rajeev Chand)说:“微软是一家对运营商友好的公司。很难想象融入微软之后,Skype在布鲁塞尔的行为方式不会改变。”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