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工信 > 移动互联网 >

百度倡导控烟行动

来源:东方早报 作者:秩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5-31 15:57 
核心提示:今天是5月31日第24个世界无烟日,全球最大的中文搜索引擎公司之一百度更换首页logo图倡导控烟、禁烟,并发起了健康从控烟做起响应2011年世界无烟日倡议活动,得到了包括联想等其他企业纷纷参与响应。在倡议中,百度和联想等企业响应十二五提出全面推行公共场

今天是5月31日第24个世界无烟日,全球最大的中文搜索引擎公司之一百度更换首页logo图倡导控烟、禁烟,并发起了“健康从控烟做起”——响应2011年世界无烟日倡议活动,得到了包括联想等其他企业纷纷参与响应。在倡议中,百度和联想等企业响应“十二五”提出“全面推行公共场所禁烟”,宣布将逐步履行包括在企业办公场所实施全面禁烟、义务帮助员工戒烟及提供控烟健康教育服务等五项承诺。

今年无烟日百度首页logo以鲜花和枝蔓勾勒出“绿肺”形状,号召网民拒绝烟草,关爱健康,在无烟天空下,让“肺”自由的呼吸。作为本次活动的发起方,百度在办公区域放置主题为“健康从控烟做起”的控烟宣言主题背板,号召员工自愿签字,以表达对控烟行动的支持。在员工餐厅门口,路过这里的李彦宏也加入了自愿签字的员工队伍,李彦宏在背板上写下“无烟天空 有爱生命”的话语,这一举动引来了更多人的积极响应。

笔者了解到,不仅李彦宏本人是倡导控烟的积极人士,在他的号召下,在百度控烟行动由来已久,员工上班不用打卡、可穿拖鞋,自公司创立之初就只有两条规定:第一,不许带宠物,第二,禁止吸烟。在百度大厦办公楼里,有为员工免费提供的健身房、睡眠室、瑜伽室,唯独没有吸烟室。这家互联网企业早在10年前就已经成为了最早的“无烟企业”,从最初的7人创业团队到今天的1万多名员工,这一点始终得到全体员工的共识和参与。

卫生部门中日友好医院呼吸内科医生林江涛指出:“吸烟依赖主要源于尼古丁依赖。因为尼古丁所带来的愉悦感会让吸烟者的身体上瘾,所以复吸率非常高。有研究结果表明,二手烟造成的危害是直接吸烟者的十倍,因此只有营造完全无烟的环境才能唯一有效地保护人们免受二手烟的危害。”他号召更多企业能够加入行动,关爱员工,为员工创造更加健康的工作环境。

我国是全球最大的烟草生产、消费国之一,现在烟民3亿以上,占全世界吸烟总人数的三分之一,有7.4亿人受到二手烟的危害。加入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五年来,我国控烟政策履约得分始终未达及格线。今年,国家出台“十二五”规划中已明确提出“全面推行公共场所禁烟”,这也是控烟内容首次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中。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相关领导表示:“百度发起控烟行动,关爱员工健康,倡导无烟办公,是推行公共场所禁烟的一个重要落实,也是履行企业社会公民责任的体现。希望北京、上海以及全国所有的办公场所都能够主动加入进来,以实际行动履行控烟、禁烟的公约,为建设一个绿色、和谐的社会做出贡献。也希望国家全面禁烟法制能尽快落实,保护更多人免受被动吸烟危害。”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