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工信 > 移动互联网 >

从百度维权事件到女作家的微弱呼喊

来源:中国青年报 作者:秩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4-10 17:27 
核心提示:贾平凹、韩寒等50名作家联合发布《三一五中国作家讨百度书》之后的两周,著作权人声讨百度文库的火焰,在媒体、微博、博客等的助燃下越烧越旺。 3月29日,态度强硬的百度发表声明称,百度文库中的非授权文学类作品基本清空。截至3月29日下午3点,百度文库文

贾平凹、韩寒等50名作家联合发布《三一五中国作家讨百度书》之后的两周,著作权人声讨百度文库的火焰,在媒体、微博、博客等的助燃下越烧越旺。

3月29日,态度强硬的百度发表声明称,百度文库中的非授权文学类作品基本清空。截至3月29日下午3点,百度文库文学作品一项的文档数量已由原来的280万份锐减至163份。上海女作家孙未也是百度维权事件的受益者。这些年,她一共出了13本书,百度文库上至少能查到10本,有的甚至没有署名。更让孙未感到惊恐的是,她的长篇小说《大地尽头》刚刚在《作家》杂志发表出来,还没有出书,百度文库上居然就有了全文。为了自己的10本书,她曾经给中国作家协会的文著协发过几次传真说明情况,在维权上寻求帮助,最后都不了了之。

像孙未这样以个人名义向这家中国市值最大的公司维权的人还有很多,但个人的力量太小太微弱,最后得到的结果都是“无人理睬”。

向百度维权的阶段性胜利赢在了声势浩大的媒体舆论上。实际上,长期以来,以文字为生的作家们面临着各种各样的侵权。女编剧王伊写的电视连续剧《牟氏庄园》在交付电视剧脚本后,制作方拒付最后几集的稿酬。据说,拖欠尾款也是一种行业惯例。打电话给对方,得到的回复居然是“惹急了,花个十万八万找人把你做了!”在全国两会上,著名编剧王兴东利用自己全国政协委员的身份为编剧们奔走呼号,他指出,电影中打出的“某某(导演的名字)作品”的署名是侵权的,因为电影剧本才是一剧之本,应该改为“某某导演作品”,并且在出版的音像制品封面上也应该在显要位置打出编剧的名字。

除了影视作品,侵权的还有话剧。2010年4月,孙未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遭遇“被改编”。上海现代人剧社将她的小说《富人秀》改编成了话剧《上流社会的腔调》并在上海公开演出,在整个演出的过程中,这部以她小说名义四处宣传的话剧,居然没有人请她去看过演出。6个月后,孙未法律维权取得胜利,但她想要的一句真诚道歉却始终没有。在打官司的整个过程中,各路人马都出来说情,让她放弃上诉,原因是“你还打算不打算在上海混了!”

在一个法制社会里,每一个享有著作权利的个体都应该得到尊重,每一个微弱且坚定的呼喊在法律的庇护下都应该被社会听到。此番作家们抱团向百度发起维权,就是因为人多势众,才引发了各方的广泛关注。似乎惟此,才有可能得到应有尊重;惟此,才能享受到应有权益。

日前,反侵权联盟代表、磨铁图书总裁沈浩波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百度删除文库的做法只是百度“为应对媒体和舆论的压力”做出的“暂时的退让”,“真正的维权之路是非常漫长的,需要坚持不懈。”对此,笔者深以为然。中国目前反复强调“软实力”,而尊重法律、尊重知识产权正是中国提升“软实力”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因此,维权路上,我们向每一个微弱的呼喊致敬,向风雨无阻的前行者致敬!

关注百度维权的声势浩大,也聆听每个作家的微弱呼喊。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