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工信 > 移动互联网 >

百度文库博弈作家 呼唤互联网立法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作者:田享华 徐倩 金亮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4-01 14:16 
核心提示:3月30日,百度文库版权合作平台正式上线,并在该平台首页中公布了销售模式、广告分成模式、宣传推广方式及版权保护方案等具体信息。而参与维权的作家也呼吁再度与百度谈判。 百度文库与众作家的争议还在继续,在唇枪舌剑的口水仗背后,一对舶来的互联网知识

3月30日,百度文库版权合作平台正式上线,并在该平台首页中公布了销售模式、广告分成模式、宣传推广方式及版权保护方案等具体信息。而参与维权的作家也呼吁再度与百度谈判。

百度文库与众作家的争议还在继续,在唇枪舌剑的“口水仗”背后,一对舶来的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的基本原则之争也浮出水面,究竟是“避风港原则”优先,还是“红旗原则”占上风,正在考验着中国的互联网行业。在不少行业人士看来,这场牵涉众多的纠纷有可能促使行业“新规则”的出现。

简而言之,“避风港原则”就是“通知+移除”,权利人发现网站有侵犯其权利的行为,只要通知网站,网站移除侵权内容,就不再承担责任。而“红旗原则”就针锋相对,网络服务商必须“不知道也没有合理的理由应当知道”盗版的存在,才能获得“避风港原则”的庇护。这两个原则都是来自上世纪90年代的美国。

“在众多网络版权纠纷里都会涉及这两个原则的矛盾,不过,最后谁占上风主要还是看法院的判决。”曾担任全国律协知识产权委员会轮值主席的斯伟江律师告诉《第一财经日报》,在现实的诉讼中,“避风港原则”应用较多,“红旗原则”应用较少,也就是说网站在诉讼中获胜的概率较高。

舆论PK法律,冰火两重天

此次百度文库纠纷发生前,无论是网络视频领域的土豆网,还是网络下载领域的迅雷,这些互联网企业都曾因涉嫌侵权被起诉,他们引用“避风港原则”为自己辩护,但是没有像百度文库这样的集体反弹,牵涉众多,且影响深远。以贾平凹、韩寒、郭敬明等知名作家为代表的50名权利人对百度的声讨,一时间引发业内热议,人们在期待一个双赢的结局。

从双方开始谈判到谈判破裂,继而百度通过内部研讨支招,而作家们则通过新老媒体的传播获取舆论支援,这场纠纷愈演愈烈,一波三折。韩寒致百度公司董事长兼CEO李彦宏的公开信广为传播,达到高潮,其后,百度释放出和解信息,删除其文库中280万份文学作品,同时百度文库版权合作平台正式上线。

争议还在持续。3月25日,前一日刚参与谈判并直面谈判破裂的多名出版商代表、维权作家做客新浪微访谈,通报情况,寻求舆论支持。与此同时,国家数字版权研究基地还召开了百度与北京市版权局、中国作家协会、知识产权界专家等多方举行的内部交流会,由国家数字版权研究基地主任、北大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张平教授主持。

有意思的是,在这个交流会上,主办方以及部分参与者都要求确认有没有媒体在场,甚至在之后接受采访时,面对媒体的追问,显得相当谨慎。本报获悉,出席会议的专家多在力挺百度无责,理由就是“避风港原则”。

一位参与交流的人士就告诉记者,他一边在开交流会,一边也通过微博了解微访谈进展。“我感觉就是冰火两重天,一边是认为百度文库可以引用‘避风港原则’豁免,不属于侵权;另外一边是声讨百度,认为其行为不仅侵害了作家的权利,还伤害了整个民族的创造力。”

大邦律师事务所游云庭律师作为业内资深人士参与了上述会议,在他看来,百度文库所涉及的服务“算法”上,并不能仅仅用涉嫌侵权内容是网民上传,与自己无关的理由来推脱。“在技术层面,他们是完全可以进行过滤,或者检索,进而避免侵权的指责。”何况,还有业内人士指出一种“潜规则”,那就是网络大量“视频”、“音乐”、“文字作品”虽然有一部分是由网民自己上传,但也不排除网站自己雇人扮演“上传者”的角色,后者当然是明显的侵权。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