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工信 > 移动互联网 >

百度紧急上线版权合作平台(2)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秩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3-31 12:24 
核心提示:声明还表示,此次维权虽有进展,但百度文库至今未改变其侵权盗版的基本模式。出版商和作家将成立专门机构,以法律为武器,长期打击互联网盗版。 最后,该声明呼吁百度与出版行业重启谈判,形成尊重版权的基本共识。

声明还表示,此次维权虽有进展,但百度文库至今未改变其侵权盗版的基本模式。出版商和作家将成立专门机构,以法律为武器,长期打击互联网盗版。

最后,该声明呼吁百度与出版行业重启谈判,形成尊重版权的基本共识。

下一个讨伐对象是苹果

万榕书业路金波表示,除了百度文库,还有其他门户网站的分享平台,以及其他阅读网站在进行相同行为。而网络平台的开放性和流动性决定了,只要有一份侵权文件存放在网络中,著作权就是不安全的。与百度文库“开战”只是第一步,下一个“敌人”是苹果公司。

路金波指出,苹果是另外一个侵权集中营,一个比百度更大的盗版基地。路金波认为,苹果iPhone手机和iPad在中国有上千万高端消费者,赚取了大量硬件销售利润,但是在国际运营中,未尽审核版权责任,放任盗版盛行,收取中介费用,比如韩寒本人曾发现花费2.99美元就能在苹果商城下载一套《韩寒文集》,这也是侵权行为。

第三方声音

互联网版权资深律师于国富称作家打官司未必能赢

知名互联网专家谢文指出,百度虽然并未直接利用文库获取收入,但是靠网民搜索文库带去了流量,百度可以将流量变现,此次百度文库版权纠纷是其利用产业市场垄断地位进行不公平竞争的表现,是商业服务模式上发生了偏差。科技讯创始人李忠存认为,这也折射了传统文化产业遭遇网络免费分享时代的冲击,不断与网络进行博弈,唤醒了传统行业对网络版权保护的意识。

互联网版权资深律师于国富认为,我国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中的“避风港条款”规定,对于未经授权而被网友公开于百度文库的侵权结果,百度如果能够证明其提供的“百度文库”平台服务符合免责条件,则百度不必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以往百度在MP3音乐下载遭遇的诉讼案例,作家打官司未必能胜诉。他认为,百度此次删除侵权内容,主因是受到了社会舆论的压力。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