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工信 > 移动互联网 >

人大代表呼吁实行网络实名制

来源:北京晚报 作者:周明杰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3-28 19:55 
核心提示:披着马甲上网、潜水、更换马甲,这些都是网虫们喜欢做的网上二三事。今后,这些行为也许再也无法实现,如果我们实行了网络实名制。 连续3年,全国人大代表王晶在两会时都呼吁实行网络实名制,提倡有责任、守法的网络意识,保护网络上的知识产权,王晶代表认

披着马甲上网、潜水、更换马甲,这些都是网虫们喜欢做的“网上二三事”。今后,这些行为也许再也无法实现,如果我们实行了网络实名制。

连续3年,全国人大代表王晶在两会时都呼吁实行网络实名制,“提倡有责任、守法的网络意识,保护网络上的知识产权”,王晶代表认为,“网络诚信和社会责任的缺失,会造成巨大交易成本和社会成本。”

网络实名现状如何?为什么有人那么高调出镜,有人却大呼没有必要?网络实名在操作上是否可行?

其实,我们早已主动或被动地“实名”了

网络实名制总能引发争议,但只要细数一下每个人自己的在线活动,人们就会发现其实你早已经或主动或被动地“实名”了——

想在网上购物?得实名——

只要在淘宝网上买过东西,即便显示在网页上的名字可能只是一串字母和数字,但你的真实姓名、邮寄地址、电话号码已经暴露给卖家和网站本身了;长期使用下来,你喜欢吃什么零食、穿几码的鞋子甚至男(女)朋友的生日(比如你订购了一束鲜花,并且留言要求在对方生日当天送到)……都有可能被有心人搜集;而开店卖东西的就更一览无余了,身份证号、银行账户都必须登记在册。

想在网上玩游戏?还得实名——

2007年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开始运行,不管储备了多少个“马甲”,在注册网络游戏账户时,玩家都必须认证自己的身份证号码,网游自此进入“实名”时代。

从去年开始,随着微博的兴起,更光明正大的“实名”上网出现了,在搜狐、网易和腾讯等各大微博上,从姚晨、赵薇到潘石屹、任志强,甚至还有伍皓等政府官员,都“实名”出现在了网络上和网友互动。

九江市公安局纪委副书记段兴焱也实名开了自己的个人微博,他的犀利言论经常让网友们叫好。尽管此前他已经在当地热门论坛开了警民互动栏目《段郎说警事》,一月点击率超过十万次,但是实名的个人微博还是让他感受到了些许压力:“顾虑,说完全没有那是假的,但作为一个男人,尽可能表达自己的观点总是应该的。除非你愿意整日混同于昏昏欲睡的人群之中”,老段对“新闻观点”说。

遗憾,防网游沉迷实名登录规定已形同虚设

与越来越多的人在微博上高调出镜相比,已先行了近四年的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却陷入了“实名登录规定”名存实亡的境地。根据2007年,教育部、公安部等八部委在北京发布的有关通知,网络游戏在运行的同时除必须同步安装防沉迷系统外,还有注册、验证和查询三大认证系统帮助杜绝未成年人假借他人身份玩网络游戏。游戏玩家必须实名登记,只要有任何一个步骤出现与实际身份不一致,玩家的资格将被取消。但如今,实际情况与我们曾经期待的相距甚远——

黄璜(资深网游用户,经常混迹各大游戏网站):

根据之前的规定,要登录网络游戏,必须使用身份证号码,当然这主要是为了不让未成年人沉迷网络,如果发现登录的是未成年人,游戏在3个小时后,玩家获得的积分就减半,对成年人没有太多的影响。最初,我也曾用自己的身份证登录过,有一阵,网上还曾经有人叫卖过身份证号,来规避这个规定,但现在,这个规定已基本名存实亡。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