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文化界凭什么跟百度谈条件
美国《福布斯》杂志日前公布了“2011年全球亿万富豪榜单”,百度公司创始人、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李彦宏,以94亿美元的身家,成为福布斯富豪榜上的中国内地首富。这一喜讯传到国内,迎接它的,是国内文学和音乐两大行业一起向百度发出的怒吼。
3月15日消费者维权日,贾平凹、李银河、韩寒、慕容雪村等近50位作家联合署名,发布《三一五讨百度书》——“中国有个百度网,百度网有个百度文库,百度文库收录了我们几乎全部的作品,并对用户免费开放,任何人都可以下载阅读,但它却没有取得我们任何人的授权……百度已经彻底堕落成了一个窃贼公司。”
而在文学界发布《三一五讨百度书》的第二天,音乐界也揭竿而起。多位音乐界代表以中国音像协会唱片工作委员会的名义发出抗议百度的公开信——“百度在明知不法网站盗版行径的前提下,仍然不惜助纣为虐,为他们提供深度链接这一通路和生存土壤。目的是获得巨额流量,从而获得广告收入,壮大公司利润,进而在国外股票市场上有所斩获……百度通过成为盗版帮凶获取不义之财。”
对百度侵权的控诉从来就没有停止过,但没有一次像现在这般声势浩大。或许是李彦宏坐上“首富”榜让国内作家和音乐人长久积压的怒火彻底爆发,两大行业同时向百度发出了震耳的吼声。
对成为中国内地首富的李彦宏,国外媒体评价他在中国代表新科技、新商业,他是无数中国青年的偶像。然而回过头看看中国作家在《三一五讨百度书》中的悲情控诉,却另有一番滋味:“我们也是人,同样活在这个尘世,同样有衣食住行之需。我们和所有的手艺人一样,收集篾条,编织篮子;我们和所有的农民一样,埋下种子,期待粮食。我们和你们一样,辛苦工作,然后坐下来吃饭。现在,有个叫‘百度’的小偷闯进我们的家,偷走了我们的粮食,来换取它的股价上涨。”一个首富,一面被描述为偶像,一面被控诉为小偷,真是充满了这个时代的反讽。
对百度的抗议正在兴起一次新浪潮,但能否取得成效却不容乐观。关键的问题是:文化界凭什么跟百度谈条件?百度又凭什么要做出改变?
凭法律吗?百度最不怕的就是打官司了。百度在侵权诉讼中早已炼就金刚不坏之身。从百度历经的一系列判罚中可以看到,要么是把互联网的避风港原则滥用到极致,要么是毫无惩罚性的象征性赔偿。不管外界如何非议,这就是国内目前对互联网司法解释的现状。据说当出版社、唱片公司与百度交涉侵权问题时,百度会底气十足地回答:“那你们打官司吧。”完全可以看出,百度是家十分热爱中国互联网法律的企业。
凭道德吗?那就更指望不上了。百度很愿意和人谈中国的互联网法律,却从来不和人谈道德。百度的“竞价排名”运营模式,决定了它只会、也只愿意以钱多钱少来衡量世间事物的价值。无数的事件证明,当一家企业流淌着金钱的血液时,再怎么呼吁道德的血液也是无济于事的。
中国的作家和音乐人还能指望什么?也许他们该怀念谷歌,那曾是他们抵制“人类历史上最大的有组织侵权盗版行为”的唯一机会。谷歌同样有自己的问题,但就版权而言,它几乎可以做百度的“道德楷模”。一样是从网上下载音乐、浏览图书,谷歌会与版权人分享广告收入或者下载收入,而对百度来说,广告费全是自己的,版权人别想拿到一分钱。如果谷歌中国还能与百度分庭抗礼,文化界也许可以向网民呼吁:就算你们想要免费下载,也可以选择更道德一点的搜索引擎。可是今天已退出中国内地市场的谷歌在实际使用上几近残废,人们还能选择谁?搜狗、有道搜索还是新华、人民搜索?
社会总有向善的力量,但问题是——今天已无从找到一个“流着道德血液”的搜索网站来让大家选择支持。在中国作家和音乐人对百度一次次悲怆而徒劳的控诉中,人们分明看到一朵垄断的“恶之花”在诡谲地开放。
(责任编辑:admin)-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