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拉开新启蒙大幕
自2009年下半年,微博测试版上线运行,微博这种信息即时传播工具,迅速在中国社会中掀起了波澜,而这波澜最终的结果,显然是最初的设计者和使用者无法逆料的。
越来越多的人加入了微博,党政部门一些领导,也悄悄地“潜伏”于其中了。现在,虽然微博还顶着测试版的帽子,但已经引起各方重视,它的主流化也已开始。
但是,无论怎样主流化,改变的种子一旦埋下,它终究要开出美丽的花。
这美丽的花,在我个人的理解里,便是微博拉开了中国新启蒙运动的大幕,中国开始进入了一个新的启蒙时代。
发现问题是解决问题的开始
与五四新文化运动和上世纪80年代的启蒙运动不同的是,今天中国社会的构成,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社会成员受教育程度不可同日而语,而中国,也已经成为全球化最大的受益者,已经离不开全球化的战车了。
个人认为,建立在技术进步基础上的微博传播方式,其核心价值,就是真正让超大规模尤其是受过教育的中国人,开始内视中国,外观世界,而不是像过去被动地沉醉于身不由己的传统媒体塑造的环境和氛围中。
中国社会发展中存在诸多的问题,诸如黑砖窑、血汗工厂、带血的GDP、公权力的滥用、人口拐卖,等等,过去我们对此类问题的认识,大多经过了媒体提炼,而仅剩概念。但当我们今天在微博上直观地感受到现场感的描述,其冲击可想而知。
微博上呈现的真实中国,让一些人感到绝望;但乐观者如我,还是看到了新的希望,看到了一种代表未来的新的活力,在蓬勃生长。
毕竟,这些问题,过去并非不存在,只是如今其传播的范围,从内参走到了普通中国人面前。过去我们根本无从知晓,遑论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发现问题才是解决问题的开始。
传播新技术是对人的重塑
今天,微博在一些方面已经发挥并超越了传统媒体的功能。与传统媒体相比,微博最明显的优势在于,信息传递的即时性远远超越了传统媒体———所以特别强调这一点,是因为中国的特殊性。在中国,很多信息,因为各种利益纠葛,在传统媒体上难见踪影。在微博上,即便被删除,但因其雪崩式的传播,很快就能在社会人群中传播开,有关利益关联者的公关根本无暇开展;微博的另一个极其重要的特征,是围脖在公众情绪的传递和凝聚上,同样具有广场效应,这是传统媒体所不具备的。
这两个超越传统媒体的特征,让身处微博热议事件中的当事方备感压力,其处理问题的手法,已经开始置于全国舆论的监督之下,在过去,这是不可想象的(传统媒体很难做到)。
随着中国人受教育程度的提高,以微博为代表的传播技术的进步,让知识的传播不再限于精英阶层,知识开始普及化、平民化,每个有机会接触微博这样传播平台的人,能够更真切地认识自己,知识更加丰富,人格日趋健全。
这场技术飞速发展引发的新启蒙运动,是重塑一个时代一个社会的世界观、方法论和价值观,是对人的重塑,也是对传统权力边界和社会结构的重塑。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但变化一旦展开,势将不可阻挡。
(责任编辑:admin)-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