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工信 > 软件 >

汕尾渔港实现“一港一章”全覆盖,规范渔港管理,助力渔业发展

来源:融合网|dwrh.net 作者:张华 责任编辑:方向 发表时间:2026-02-25 09:16 
核心提示:近日从汕尾市农业农村局获悉,汕尾市今年已顺利完成现有渔港的港章制定与印发工作,标志着汕尾市渔港迎来“一港一章”规范化管理新阶段。在推进工作中,汕尾市农业农村局统筹组织沿海各县(市、区),按照“一港一章”模式,结合各渔港实际,稳步推进港章的制

本文原标题:《汕尾渔港实现“一港一章”全覆盖 规范渔港管理 助力渔业发展》

2025年11月24日15:03,融合网&呼麦网&耀旅网&都融网小编在广东省汕尾市人民政府官网“首页>聚焦汕尾>政务动态>部门动态”栏目看到一则标题为《汕尾渔港实现“一港一章”全覆盖 规范渔港管理 助力渔业发展》的消息,以下为该消息全文——

汕尾日报讯  (记者 罗瑞琪)记者近日从市农业农村局获悉,我市今年已顺利完成现有渔港的港章制定与印发工作,标志着全市渔港迎来“一港一章”规范化管理新阶段。

在推进工作中,市农业农村局统筹组织沿海各县(市、区),按照“一港一章”模式,结合各渔港实际,稳步推进港章的制定与修订。今年11月1日,汕尾渔港、马宫渔港、捷胜渔港三座渔港的管理章程正式印发实施。至此,连同陆丰市甲子渔港、碣石渔港、湖东渔港、金厢渔港、乌坎渔港以及红海湾遮浪渔港此前已印发的港章,我市所有渔港均已全面完成港章制定与发布。

此次制定的渔港港章内容系统全面,包括管理机构、适用范围、渔港概况、安全管理、环境管理、船舶进出港管理及交通事故处理等多个方面,为提升渔港综合管理效能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渔港港章的全面实施,将有助于进一步规范渔港秩序,加强渔业生态环境保护,推动汕尾渔业经济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

来源:汕尾日报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责任编辑:方向)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相关新闻>>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年-2026年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