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工信 > 软件 >

手机APP隐私侵权成家常便饭 加强执法管住“考虑不周”(2)

来源:通信信息报 作者:杜峰 责任编辑:方向 发表时间:2018-07-24 11:25 
核心提示:据新华视点报道,近日,山东警方破获一起特大特大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共抓获犯罪嫌疑人57名,打掉涉案公司11家,号称大数据行业第一股的数据堂,日均盗取公民个人信息1亿3000万余条,数据堂在8个月时间内,累计传

据新华视点报道,近日,山东警方破获一起特大特大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共抓获犯罪嫌疑人57名,打掉涉案公司11家,号称大数据行业第一股的数据堂,日均盗取公民个人信息1亿3000万余条,数据堂在8个月时间内,累计传输数据压缩后约为4000G,让人触目惊心。

捍卫隐私需多管齐下

有律师认为,一些手机APP要求取得与自身业务没有任何关联性的用户信息授权,属于恶意取得授权,解决这一问题的核心关键,在于个人信息保护法律法规的进一步完善。2018年5月25日,欧盟新数据保护法规——《通用数据保护条例》简称“GDPR”正式开始生效。GDPR是迄今为止覆盖面最广、监管最严格的关于个人隐私和数据安全的法规。这部新法规将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为信息的收集、管理和利用流程划出明确红线,一旦发生严重违法的数据处理行为,最高可处以2000万欧元或是上一财年全球营业额4%的巨额罚款。值得借鉴。

在国家层面尽快出台专项立法、不断加大惩处力度的同时,互联网商家也应摈弃“唯利益论”的认知、将社会责任摆在首位,只有全社会线上线下共建共立、相互作用,才是为公民个人隐私织就一张坚固“防护网”。

融合网|DWRH.net关于本文的声明:

文章来源及作者信息:本文作者为《通信信息》报社记者杜峰。

自2018年4月开始,《通信信息》报社与融合网|DWRH.net正式签署相关合作协议,其中包括上述两大平台原创内容的互相转载、共同撰写等相关事宜。

在合作期间,融合网|DWRH.net已获《通信信息》报社文章转载的合法权益,敬请周知。在贵机构尚未从相应版权方处获得正式授权前,请勿转载。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融合网立场。如对本文有异议,请及时与融合网值班编辑(具体联系方式请见融合网首页底部的“联系我们”)联系与沟通。

(责任编辑:方向)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