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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这次“狼”真的来了(4)

来源:法治周末报 作者:武杰 责任编辑:方向 发表时间:2017-11-10 10:27 
核心提示:何帆进一步介绍说,以前法官说话的语速非常慢,那是为了方便书记员的记录;如果公诉人要求查看侦查卷,就会由法警抱着侦查卷分别给律师、被告、证人、法官一一展示,费时费力但如今在苏州各级法院,这些问题都已经

何帆进一步介绍说,以前法官说话的语速非常慢,那是为了方便书记员的记录;如果公诉人要求查看侦查卷,就会由法警抱着侦查卷分别给律师、被告、证人、法官一一展示,费时费力……但如今在苏州各级法院,这些问题都已经不存在了。

在审理案件时,法院工作人员可通过集控系统一键开启庭审设备,科技法庭解决方案能够实现对庭审现场的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智能电子笔录将庭审过程中,审判员、诉讼各方、出庭证人等角色的语音陈述自动转写为文字,形成庭审笔录,极大地减轻了书记员的工作强度;电子质证功能可提取案件电子证据并在庭审过程中同步展示,支持同屏标注、多方交互。

经过一段时间的使用,根据法院工作人员提出的意见,电子质证模块得以升级,改成触摸式宽屏,左边显示电子证据,右边同步语音笔录,何帆称之为“左看右写功能”。

同时,中国法院系统一直在探索和推进人工智能在司法领域的应用,目前理想的一种呈现模式是上海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该系统将公检法三方的所有办案信息打通,以人工智能对过去海量证据规则和法律规则吸收的基础之上,对办案人员进行提醒,重构刑事案件的办案流程。

如果因此就认为中国法律行业迎来了真正的人工智能时代,显然还言之尚早。在沙龙现场,蔡雄山认为,人工智能分三个大的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弱人工智能,第二个阶段叫强人工智能,第三个阶段叫超人工智能。目前我们还处于弱人工智能时代,机器人代替法律人,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人工智能技术,法律人介入的不够深入

过去一年,黄琳娜所在的公司都在做一个关于被告主张欠条签名伪造的案例,机器可以识别出“名字不是我签的”“这个字不是我写的”“我从来没有看见过这张欠条”等主张,却在“这张借条上XXX签名的落款时间是2015年8月,XXX在2015年3月就死了”这句话上出了错。

黄琳娜对沙龙现场的人表示:“我相信在座的各位可以迅速得出一个判断,这个签名是伪造的,但是机器人不明白其中的逻辑推理关系。”

黄琳娜也曾专门撰文写到,围棋的世界,封闭、明确、不存在随机因素,法律,这个包罗了人类万千情态的领域可不是如此。“没经过法律专业训练的普通民众可能会以为法律也足够明确,‘欠债还钱’‘杀人偿命’,多么干净利落,但法律人却深深懂得这其中有太多模糊、冲突、似是而非,刑事案件中怎样的行为可认定为‘自首’,民事案件中某种情形能不能被认定是‘不可抗力’,每个部门法都有数不胜数的类似争议,让无数法律人在庭上庭下争得面红耳赤。”

人工智能也许能储存法律人需要的所有信息,但是,显然还无法应对这种“争议”。

另一方面,何帆则认为,工程师和法律人的互不了解也是人工智能受阻的原因之一,“人工智能的实现需要大量专业人员的参与。虽然现在很多法院希望开发一款裁判文书自动生成的软件,自动协助法官进行证据或法律的分析,但进展得并不是很理想。(责任编辑: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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