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工信 > 软件 >

支付宝屏蔽微信无需大惊小怪

来源:创事记 作者:南冥一鲨 责任编辑:韩杰 发表时间:2014-02-19 15:34 
核心提示:微信的确占据了用户大量时间,但微信并不意味着一切,也不是用户在移动端的唯一入口。微信根本上还是社交沟通入口和媒体信息入口,要成为支付入口、购物入口、娱乐入口等等还为时尚早。

青龙老贼写微信果然不同凡响,《支付宝屏蔽微信,微信电商在“危”“机”之间》一文,比较深入的剖析了支付宝屏蔽微信事件对阿里、腾讯和商家的影响。但其中一些观点,一鲨不敢苟同。

1. 支付宝屏蔽微信是很正常的商业竞争

一句话,这种封杀或者屏蔽很正常,没必要大惊小怪,更没必要上升到道德审判高度。互联网曾经有太多的封杀了,像当年淘宝封杀百度,而百度又封杀淘宝客。而京东也因为支付宝来自阿里,所以将支付宝进行封杀,然后阿里又用二选一封杀京东。

即使在国外,封杀也是家常便饭。例如苹果和谷歌两个老冤家,就经常你封杀我、我封杀你。苹果曾经将谷歌的地图应用从app store中剔除,还曾经封杀Google Voice等应用。

当然,除了赤裸裸的封杀,国际上更通行的做法是利用专利这个大棒构建护城河,将其他竞争对手剔除出自己的势力范围。看看苹果和三星的专利大战吧,我倒觉得专利大战比起封杀来更加令人心惊肉跳。

2. 愈演愈烈的所谓“移动入口论”其实是个伪命题

老贼的文章中贯穿一个思想,那就是“移动入口论”,即无论是BAT还是其他互联网企业在移动时代都在争夺所谓入口,都想成为消费者的唯一入口。这也是很多自媒体和专家异口同声的观点。例如阿里封杀微信、阿里收购高德地图、微信入股大众点评等等都是为了谋求移动入口。

一鲨觉得这是伪命题,首先,移动时代入口正在变得日益分散化,如果说在PC时代搜索是第一入口,那么移动时代找寻这个唯一或者第一入口正在变得越来越困难,用户正在变得越个性化,而入口也在按照功能变得日益分化。例如看天气会上墨迹天气,看新闻会上网易新闻客户端,导航会用百度地图,听音乐会用虾米音乐等等。

其次,微信太过于神话,就像春节期间的微信红包被神话一样。微信的确占据了用户大量时间,但微信并不意味着一切,也不是用户在移动端的唯一入口。微信根本上还是社交沟通入口和媒体信息入口,要成为支付入口、购物入口、娱乐入口等等还为时尚早。

一鲨觉得京东的刘强东在回答记者关于移动船票的问题时非常正确,他说“京东将自己放在船上的服务员角色,无论谁抢到船票,京东都会提供服务”。言外之意是,京东就专注做好零售,做好供应链服务,谁成为移动入口其实都没关系,因为用户在购物时都会想到京东,而不会想到微信。

3. 支付宝屏蔽微信并非坏事,微信做电商也不会重蹈淘宝老路

老贼说的没错,支付宝屏蔽微信,对于腾讯来说未必是危,而是机。腾讯可以坚定的将财付通与微信捆绑,而商家们为了微信巨大的流量,不会选择离开,而是像当年入驻京东一样选择在淘宝和微信双线作战,这时候,受伤的将是阿里,不仅在电商端被微信分流,而且在支付端被财付通分流。

微信做电商,一定不会是走C2C的老路,必然是要走和淘宝、天猫差异化的新路。今天又传出腾讯入股京东的消息,并非偶然。微信做电商,就像微信做O2O一样,一定要持开放心态,结合自身强大的流量,与最擅长电商而又与阿里差异化的企业合作,才是最佳选择,这样的企业会是谁呢?与京东合作有充分的想象空间。

(责任编辑:韩杰)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