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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软件业首遇海外天价罚单 公司否认欺诈(2)

来源:新华网 作者:高少华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5-16 16:49 
核心提示:在上海律协信息网络及高新技术法律研究委员会副主任刘春泉看来,中华网软件的此次遭遇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目前一些中国企业在进军海外市场时,对当地法律环境可能并不熟悉,没想到美国有惩罚性赔偿制度,而一旦败诉

在上海律协信息网络及高新技术法律研究委员会副主任刘春泉看来,中华网软件的此次遭遇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目前一些中国企业在进军海外市场时,对当地法律环境可能并不熟悉,没想到美国有惩罚性赔偿制度,而一旦败诉,企业可能会因此倾家荡产或者遭受重创。但惩罚性赔偿不能滥用,必须是针对恶意侵权行为。

“中国企业走出去遭遇水土不服,这些年教训相当深刻,比如上海汽车收购韩国双龙,TCL的跨国并购等,都非常值得反思,但不能因噎废食,走出去战略本身还是要坚持,同时也要对当地的市场环境、法律环境进行深入了解。”刘春泉称。

上海WTO事务咨询中心信息部主任龚柏华指出,随着近年来一大批中国企业积极到海外投资,有时会面临与当地企业的竞争或纠纷。而一些当地企业在正常的市场竞争或贸易进程中,出于一些利益诉求会找出诸多理由来对中国企业提起法律诉讼,通过法律手段使中国企业陷入不利境地,这种现象可称之为“法律滥诉”。近期一些国家和地区贸易保护主义思潮抬头,“法律滥诉”也成为中国企业走出去时面临的一种新的壁垒。而另一方面,面对这种壁垒,国内企业在实施全球化战略时,首先也要做好自身的检查和防范。近日刚刚结束的第三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强调双方要致力于构建更加开放的贸易和投资体系,美国要对中国企业走出去给予充分的保障,因此中国企业如果遭遇到类似法律诉讼时一定要积极应对。

“中华网软件迄今为止在全球进行了30多起收购并在40多个国家开展业务,作为进入国际化市场的先行者,不可避免会遭遇一些先行者面临的障碍,但恶意诉讼不会阻止我们的全球扩张。我们将积极应对此案,并在今后加强各子公司内部的合同与法务流程控制,也希望能够为国内其他正走向国际市场的企业提供借鉴。”余翔如是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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