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视频自制剧受宠 内容审查待统一(2)
其实早在2012年,广电总局和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就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管理的通知》。根据该通知,网络剧的规范制度有三:一是 “谁办网谁负责”,一律先审后播;二是行业自律;三是对制作主体进行准入和退出管理。今年1月20日,广电总局下发了补充通知,更进一步强化了网络剧播出机构准入管理、内容审核、监管及退出机制。但这些规定虽然明确了对网络剧的监管方向和管理原则,但内容并不全面。而且目前网络剧管理实行的是“谁办网谁负责”原则,虽然符合当前国际互联网管理的共同思路“少干预、重自律”,但是,由每位网络服务商内部组织审核员审查自己的网络剧,其实有失妥当。尽管上述通知里对审核员的资质做了比较严格的规定,但“任何人都不能成为自己案件的法官”,网络服务商和自己网站上传播的网络剧有一定的利害关系,并不适合自己组织审查,也缺乏监管手段。
建议当前网络剧的内容审核可以由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统一进行:在协会下设审核组织,引进国际分级制度,制定统一审核的具体标准和细则。如此并不违反网络管理原则,也将在更大程度上避免网络剧的内容审核流于形式,有助于规范网络剧制作,提高网络剧质量。
对于方兴未艾的网络自制剧,我们应给予更多的肯定和鼓励。发展过程中,难免存在点问题,或者出现点不尽如人意的现象。只要有关方面能意识到这些,并且高度重视,切实思考,拿出更加可行的措施,一定能让国产网络自制剧往更快、更好的目标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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