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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产业大起底付费下载虚晃一枪(2)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施建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3-06-07 09:10 
核心提示:至于来自百度、腾讯等在线互联网公司的版权收入,尽管此前几年完全收不到钱的情况相比有了一定改善,但刘鑫认为,互联网公司给的少得可怜,而且分配数据不透明,试听和下载的定价极为不合理,完全不足以弥补歌曲的

至于来自百度、腾讯等在线互联网公司的版权收入,尽管此前几年完全收不到钱的情况相比有了一定改善,但刘鑫认为,互联网公司给的“少得可怜”,而且分配数据不透明,试听和下载的定价极为不合理,完全不足以弥补歌曲的制作费、企划费、宣传推广费等成本。

这还是针对一些规模稍大的音乐公司而言,至于那些中小型的音乐公司,由于要仰仗互联网企业的推广平台,能收到的版权费就更加少。

“目前国内的音乐公司很难完全靠音乐生存,要么做全产业链,要么背靠电视台,一些歌手基本上不指望版权收入,只能成立工作室寻求演出收入。”刘鑫当时说。

音乐行业与互联网公司之间关于音乐版权的交锋从来就没有停止过,其中最典型的就是几大唱片公司与百度之间的连番诉讼。

不过,由于避风港原则,音乐行业面临较高的维权成本。我国《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为四种类型网络服务商分别规定了侵权赔偿责任的免责条件,即通常所说的避风港规则。其中第23条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为服务对象提供搜索或者链接服务,在接到权利人的通知书后,根据本条例规定断开与侵权的作品……链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在“通知—删除—免责”的逻辑下,免费音乐借助互联网在消费者中间落地生根。刘鑫表示,由于音乐公司很难举证互联网服务提供者的后台数据,获取真实的下载量,一旦发生侵权诉讼,将面临判赔标准低、诉讼成本高的问题,比如参照国际上通用的或是移动运营商现有的一次下载1-2元的标准,原本是几千万次的试听下载量,可互联网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数据往往只有几百、几千次,那么一场诉讼下来即使胜诉,音乐公司可能只能获得几百或是几千元的赔偿,与实际侵权的金额相差甚远。

另一方面,由于互联网企业可以低成本、零成本获得歌曲版权,他们也就没有了在数字音乐上寻求更多商业模式的动力,这样能分给音乐公司的钱就越少,形成恶性循环。

尴尬的数字音乐生态面前,行业性的全面付费下载屡屡只见雷声、不见雨点。一位网络音乐公司高管对记者表示,对于网友来说,数字音乐的免费午餐在短期内不会结束;而对音乐网站来说,付费下载早已存在,并不是什么新鲜事,只不过是比例有多大的问题。

腾讯方面对记者表示,QQ音乐目前提供免费在线试听和绿钻的商业模式。其中,10元包月的绿钻用户的权益中就包括下载高品质音乐,实质就是收费下载。在百度音乐中,标准品质的歌曲可以免费提供,高品质、超高品质的则需要登录,无损品质的歌曲下载要开通会员特权,包月费为5元,包年15元。此外,酷我、酷狗、多米、虾米等数字音乐企业也相继推出以正版付费音乐为目标的产品组合。

“免费依旧通行,付费早已存在。”前文提及的网络音乐公司高管总结说,传闻中的6月5日全行业收费下载,最终证明又是虚晃一枪。(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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